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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很難和好更難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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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認罪很難和好更難》,副標題:通往愛與恩典的醫治之路,作者: 斯托得 (John Stott),譯者: 迥路、未克,出版: 校園書房出版社,初版: 2022/03,頁數: 176,尺寸: 21x14.8cm,系列: 門徒培育SP主題系列,ISBN: 9789861989198。

內容簡介

認罪,很難。向人認罪,也很難。

還記得上一次為罪而流淚,是什麼時候嗎?世俗時代積非成是、稱是為非,大環境中的罪惡觀念愈趨模糊,個人更難為罪為義責備自己。社會風氣造就了一種心態:與其認罪,不如明哲保身,在罪證確鑿前絕不輕言己罪;然而我們知道,所犯的罪都會產生可怕的後果,基督徒群體該如何抵禦這股潮流,彼此認罪,相互和好?

求助禮儀崇拜也許是個方法,藉由每次參與崇拜,順著懺悔聖禮的言詞框架,每週至少悔罪一次,面對自己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的過失。然而崇拜時間有限,認罪文詞只能通泛帶過,沒辦法細細談論。那麼,相互之間有所得罪的弟兄姊妹,是不是就能藉著各人分別在神面前的懺悔,化消彼此的嫌隙?

其實,我們真正需要且渴望的,就是聽聞自己所得罪的當事人親口赦免我們。斯托得牧師提醒我們,一個清晰簡單的原則就是:得罪誰,就向誰認罪。得罪神的部分,基督為我們償還;而得罪人的部分,需要自己償還——或許只是一句誠心的道歉。肢體間認罪後所蒙的赦免,正說明了肢體間團契關係的修復與和好。讓我們跟隨斯托得牧師,重新思想認罪、赦免、和好之間的關係。或許彼此認罪、彼此和好,在基督裡就沒有你我想的那麼難。

目錄

推薦序一 / 張聖佳

推薦序二 / 龐君華

序言

緒論

第一章 隱密的認罪(向

第二章 私下的認罪(向被冒犯者)

第三章 公開的認罪(向教會)

第四章 附耳告解(向司鐸)❶:牧者的權柄

第五章 附耳告解(向司鐸)❷:悔罪者的需要

結語

附錄:幾份安立甘宗官方宣言

參考書目

附註

主題索引

經文索引

作者簡介

斯托得(John Stott, 1921~2011)

二十世紀福音派重要領袖,於二〇〇五年獲《時代雜誌》選為「世界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一生主要時間於英國萬靈堂擔任牧職,也以此為起點,開展他在全球的服事。他在萬靈堂的牧養工作,影響了二次大戰後英國福音派教會的復興運動。此外,亦擔任一九七四年《洛桑信約》(Lausanne Covenant)起草委員會主席,該信約為福音派奠下了傳福音和社會關懷並行的基調,對全球福音派發展影響深遠。

福音派

福音派(Evangelical)一詞始於十六世紀,當時的宗教[1]改教者以此名稱呼表明反對羅馬天主教的立場,它不是一個宗派。福音派[2]也指隨著宗教改革而來的屬靈運動,例如:敬虔主義清教徒主義等。

斯托得講道時,有這麼一句令人難忘的開場白:「我一直是一個罪人,也常常軟弱失敗。」他深深了解自己無異於別人,需要常常認罪,祈求神和人的赦免。

參考文獻

  1. 宗教研究,道客巴巴,2014-03-20
  2. 福音是什麼,曠野呼聲,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