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議員
諮議員是1930年代香港新界的民意代表,是理民府與鄉民之間的橋樑。諮議員是委任制,由理民府委任。[1]
當時北約分五個區,大的區有三位諮議員,小的區只有兩位諮議員。至於鄉長則由各鄉自行推舉,由諮議員呈報理民府備案。
沙頭角區諮議員為:
上水區諮議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