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和而不同·論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論語
《論語》以一個人物,即孔子為中心描繪各種人物形象,這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是個首創。這些人物來自十分廣泛的社會階層,包括執政者、貴族、各種等級的官吏、軍隊首領、學者、隱士等。書中寫得最多的是同孔子關係最密切的弟子。
原文
[一·十二]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二·十四]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十三·二十三]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十五·二十二] 子曰:「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
[十六·一] 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
鑑賞
和而不同是孔子的一個重要思想。《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說,君子(相處)和諧卻不苟同,小人則反是,只是苟同卻不和諧。「和」與「同」,這是兩種對立的處世原則和行為品德,由此而形成兩種不同的「關係狀態」,即「和而不同」,「同而不和」。很顯然,孔子是提倡「和」而反對「同」的。我們要深解其義,不能孤立地就「和」論「和」,也不能就「同」論「同」,而是要將兩者對應起來,考察「和同之辨」,這樣才能明白「和」、「同」之意,同時,更重要的還在於要弄清楚孔子為什麼要尚「和」而去「同」,提倡「和而不同」,又怎樣才能實現「和而不同」。為此,就必須考察「和同之辨」的由來。
「和同之辨」或曰「和同之異」是先秦思想史上的一對重要範疇和一個重要論題。在孔子之前明確論及「和同之辨」的史實就有兩起。一是在西周末年。周幽王專制昏庸,排斥異己而只親近阿諛奉承之人。太史史伯從哲學的高度稱這種行為是「去和而取同」,認為周「殆於必弊者也」。這是因為「去和而取同」違反了「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客觀規律。接着他解釋說:「以它平它之謂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和」就是不同事物的協調、平衡、相輔相成,達到多樣性的和諧統一,正因為如此,事物才能生生不已,世界才有萬物並茂。「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這就叫「和實生物」;「同」則反是,務求「專同」而排斥其他,否定事物的多樣性,這樣,猶如「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就不能產生更多的、新的事物,這就叫「同則不繼」。周幽王「去和而取同」,搞專制主義,「欲無弊,得乎?」(見《國語·鄭語》)
又一史實是在史伯以後的二百多年,齊相晏嬰與齊侯關於「和同之異」的一段對話。齊侯問晏嬰:「唯據(嬖臣梁丘據)與我和夫?」晏嬰說,據與公只是「同」,「焉得為和」!齊侯又問:「和與同異乎?」晏嬰回答道:「和」如烹飪,廚師把各種調料恰當地配置調和起來,這樣才能烹出美味的菜餚,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君通過聽取臣的不同意見,或確立或否定自己的意見,這就叫君臣之「和」,「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而今據與公的關係則相反,「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這是「同」而不是「和」,「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明確表示對「同」這種君臣關係的否定(見《左傳·昭公二十年》)。
由上述史實可見,「和」、「同」作為一對哲學範疇,「和」是對不同事物之間協調、平衡、相輔相成關係的概括,也就是指事物多樣性的和諧統一。「同」則是對事物多樣性的否定,即所謂「絕對的同一」。十分可貴的是,古代哲人從客觀辯證法的高度深刻地揭示了「和」、「同」的本質,這就是「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並據此應用於社會政治、倫理關係,對君臣政治關係和人際倫理關係的「和」、「同」現象進行價值評價,提倡「取和而去同」,反對「去和而取同」。這就是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以及尚「和」去「同」價值取向的歷史背景及理論根據。就是說,「和而不同」的提出,是對「和同之辯」思想史的總結和概括,並將「取和而去同」作為一種倫理原則運用於一般的人際關係,提倡「周而不比」,反對「比而不周」(《為政》),強調「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衛靈公》),認為人與人之間要互相團結,反對為了私利而相互勾結,搞黨同伐異。引申開來就是要心胸開闊、寬容大度、平等待人、謙虛平和、傾聽不同的意見,切不可盛氣凌人、唯我獨尊、排斥和打擊持不同意見的人、搞專制主義。更不可做「鄉愿」那樣的人。孔子最厭惡「鄉愿」,稱之是「德之賊」。這種人——如孟子所說——言行不一,是非不分,同乎流俗,合乎污世,「閹然而媚於世也者」(《孟子·盡心下》),貌似「和」而實為「同」。
孔子還把「和」與「禮」統一起來,進而將「和而不同」提升為一種理想的社會倫理結構,即所謂「有序和諧」,成就了「和」以及「禮」的重大發展。
孔子關於「和」與「禮」統一的思想,見於學生有子的一段論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學而》)明確地把「和」與「禮」結合起來。
「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八佾》)孔子所尊奉的「禮」是「周禮」,其基本特徵是「貴賤有等,長幼有差」,即所謂「禮別異」。「禮」的作用在於「節之」,節制各等級身份及其行為,使行為符合禮的規定,既不「過」,也不「不及」,即所謂「中節」,從而使各個不同的等級各安其位,和諧相處——「和而不同」,社會關係達到有序和諧,這就是所謂「禮之用,和為貴」。這裡,也體現了孔子的「中庸」思想。
可見,孔子關於「和而不同」的思想,集中地反映了中國傳統「和諧文化」之精髓,包含着十分豐富而深刻的內涵。[1]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祖籍宋國(今河南),中國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開創私人講學之風,倡導仁義禮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賢人七十二。曾帶領部分弟子周遊列國十三年,晚年修訂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去世後,其弟子及再傳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語錄和思想記錄下來,整理編成《論語》。該書被奉為儒家經典。[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