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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堯曰·論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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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論語》以一個人物,即孔子為中心描繪各種人物形象,這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是個首創。這些人物來自十分廣泛的社會階層,包括執政者、貴族、各種等級的官吏、軍隊首領、學者、隱士等。書中寫得最多的是同孔子關係最密切的弟子。

原文

 [二十·一] 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舜亦以命禹。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 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所重: 民,食,喪,祭。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二十·二] 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二十·三] 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注釋

咨(zī): 感嘆聲,表達讚美之意。  歷數: 古代帝王傳承的次序。爾躬: 你的身上。  允: 真誠。執: 堅持,實行。  「曰」之前應當有「湯」字,湯即商開國之君。以下引文為《尚書·商書·湯誥》之辭。  予小子: 商湯祭天時自稱,意為天的兒子。履: 商湯的名字。玄牡(mǔ): 黑色公牛。  皇皇: 偉大。後: 君主。後帝: 這裡指天帝。 帝臣: 指夏桀。不蔽: 意為不隱瞞(夏桀的)罪行。  簡: 閱,這裡意為明白。  朕(zhèn): 自指,意為我。此句是條件句,表示假設。 以: 這裡意為責怪。萬方: 天下四處八方,指天下百姓。 賚(lài): 賞賜。 周親: 至親。自「雖有周親」至「在予一人」為周武王所說,見《尚書·周書·泰誓》。 謹: 謹慎地檢查。權量: 指度量衡標準。自「謹權量」三字以下可以理解為孔子的言語。 修: 這裡意為恢復。 說: 同「悅」。 斯: 就。 屏(bǐng): 去除。 泰: 莊重。 戒: 準備。不戒視成: 不事先做好準備,而期望立刻成功。 慢令致期: 不及時下達政令,卻限期完成任務。 猶之: 同樣,反正要。與人: 給人物品。 出納: 給出。吝: 吝惜。有司: 負責具體事務的小官吏,這裡指負責財務的小官,用以比喻吝嗇。

鑑賞

在《論語》最後一篇中孔子先是總結古代的政治思想。第一章前半部按照歷史的順序,依次引用了古代聖王的話語,這實際是孔子用他的「述而不作」的方法來表達他的政治理念;後半部則提出了孔子的治國大綱。他在政治理念上的繼往開來突出地表現於他的愛民思想,具體說來它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首先,富民。堯說:「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而堯的繼位者舜又將這一教誨傳給大禹,《論語》以此強調富民是古代聖王世代相傳的政治理念,而「天祿永終」之說則是對統治者的嚴厲警告,指出不實行富民之策,百姓窮困,會造成失位亡國的災難性後果。這一理念在孔子提出的治國大綱中得到了反映,它所特別重視的第一、第二條就是「民、食」。而在第二章中孔子又重申了這一理念,說:「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並且把它列為從政必須遵從的「五美」之首。所有這些充分顯示了富民理念在孔子政治學說中的重要地位。

其次,寬和施政。《論語》經常講到寬容與溫和,它們不僅是個人的美好品質,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應有的態度,更重要的還是孔子的基本的政治原則,包含了十分豐富的意義。寬和施政的主張主要是針對當時各國實行的苛政這一現實提出的。孔子認為苛政猛於虎,因此他竭力提倡寬和的政治以反對嚴刑峻法和苛捐雜稅。在本篇中寬和的政治理念又有了進一步的展開。孔子提出,政策的實施、官役的派遣、法令的執行都不能禍害百姓,都要考慮到百姓的利益。第二章中他主張「擇可勞而勞之」,就是選擇百姓願意、能夠做的事讓他們去做,以為如此才會「勞而不怨」。孔子特別憎恨統治者事先不做好準備,卻要求立刻成功;不及時下達政令,卻限時要求完成任務,百姓稍有延誤,就加以懲罰,對這些做法,孔子憤怒地斥之為「暴」、「賊」。

孔子的人道主義精神的又一表現是他對當時的犯人的同情之心。他破除了統治階級的偏見和世俗之見,不將犯罪行為完全歸罪於犯罪的個體,而是從對人的價值的堅定信念出發,尋找犯罪現象的社會、政治的原因。在《顏淵》篇第十八章中他把盜竊歸因於統治者的多欲,而在本篇第二章中他又把犯罪行為歸罪於統治者事先不對百姓加以教育,甚至提出「不教而殺謂之虐」,這些都流露出孔子對處於苦難中的百姓的深切憐憫之心。

再次,尊重百姓。在第二章中孔子要求具有一定地位和權力的人不可因此而驕人。他們待人的態度要莊重,但不能傲慢,威嚴而不兇猛。遇到管轄範圍內的百姓,不論他們人多還是人少,不論他們的勢力大,還是勢力小,對他們都不可怠慢。這是要求尊重普通百姓的人格。

最後,執政者要主動承擔政治責任。第一章中孔子精心選擇的古代文獻里遠古英明的聖王都主動承擔治國中出現問題的罪責。商湯說:「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公也表示了同樣的態度,說「百姓有過,在予一人」。這些說法同孔子關於「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子路》第六章)的思想相一致,因而也反映了孔子的政治理念。後世帝王常有下「罪己詔」的做法,雖然其中有一些是官樣文章,徒具形式,但也有不少是對於他們自己失政、不端行為的反省,這反映了孔子這一政治理念的影響。當然,統治者反省自身的做法產生了一些積極的作用,像唐太宗這樣一些君主,最終能接受大臣的諫言,反省自身行為,承擔政事舉措不當的責任,並加以改正,從而形成了國家繁榮昌盛的局面。

此外,「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的主張也都是愛民思想的表現,是為了建立和諧社會。對這三個主張,朱熹解釋為「封黃帝、堯、舜、夏、商之後」,「釋箕子之囚,復商容之位」,這可能並未得孔子之意,但是朱熹說「三者皆人心之所欲也」(見《四書集注》),則指明了這三個主張的精神實質之所在。可見這些主張不是為了開歷史的倒車,而是要恢復那些群眾所留戀、熱愛的優秀傳統,要尋找、發現、任用那些因黑暗的政治而避世的有操守、有才學的卓異人士。在孔子看來,這些都是為了達到一個總目標,即「天下之民歸心」,從而使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都得到發揮。

孔子沒有提出過民主的政治理念,但是繼承和發展了古代的民本思想。他的充滿人文精神的觀念和愛民的仁政思想卻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缺乏民主思想造成的缺陷,減少君主專制主義帶來的禍害。[1]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祖籍宋國(今河南),中國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開創私人講學之風,倡導仁義禮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賢人七十二。曾帶領部分弟子周遊列國十三年,晚年修訂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去世後,其弟子及再傳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語錄和思想記錄下來,整理編成《論語》。該書被奉為儒家經典。[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