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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簽名(小小說)(張耀華)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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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簽名(小小說)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圖片網

《設計簽名(小小說)》中國當代作家張耀華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設計簽名(小小說)

設計簽名就是由設計師把你名字寫法設計成好看的樣式,或中規中矩,或花里胡哨,或簡凝難識,或瀟灑張揚,總之會一改你平日簽名的形象,簽名簽得好,令人眼花繚亂,恍出高深,仿佛人的品位一下子提升了檔次。按理說,設計簽名這活兒交給書法家去設計合適,然而好像書法家對這活兒還嗤之以鼻,不屑於動手,細究不外乎這活計多見於街頭擺地攤零售賣的,不吝吆喝半晌,遇一客戶,也僅賺得十塊八塊的,不夠丟份兒,活兒太小,賺不到多少錢,磨工夫不夠打牙祭。所以,這活兒只有交給那些為生存而奔波的「街頭藝術家」了。

李永亮就是這樣一位在大街上擺攤給普通人設計簽名的主兒。

現代化的京城商業大街迎來了來自五湖四海的遊客,熙熙攘攘的人流充斥了寬闊的街道。李永亮來到街邊一處不起眼的道旁長凳上坐下來, 「唰」地一下在腳下打開噴繪在泡沫板上的招牌,上有四個大字:設計簽名,另有若干簽名樣品列於其上。他面朝過往遊人,賣起兩片嘴唇吆喝起來。

「藝術簽名,精心設計,十元四種,保您滿意,不滿意不收費咧!」

聽到他賣大力丸一樣的吆喝聲,多數路人只是眼光一划,腳下並不停留,偶有那麼一兩個人有點興趣,便湊了過來。李永亮眼中放光,好像遇着獵物,迅速起身將手中的硬紙板遞上,先給客人講解紙板上的樣品是如何如何好看,再忙不迭地推介簽名四法,一是工作簽,用於領導日常工作中的署名,二是藝術簽,用於非正式場合,多數讓人看不懂,三是合同簽,用於訂立合同時的署名,要保留原始筆劃,免得產生歧義,四是明星簽,可用於以後當了明星給粉絲們簽那些自己都認不出的花式名字,最後還會另外贈送一種反體簽,又叫防偽簽,就是把名字反着寫,在鏡子裡能看到正面的字樣,用於做暗記留一手……

往往不等他說完,客人就催他趕緊設計吧,名字是某某某,急着趕路哩。李永亮抄起紙筆,故作沉思十秒鐘,然後迅速地在硬紙卡上寫下幾種款式,交給客人。還別說,一般情況下,客人還比較滿意,掏錢也迅速,少有糾纏不清的。

十元到手,又十元到手,半天過去,李永亮也能掙個一二百元,在當時的京城,這個數字對於外地來京漂泊淘金的他來說,還是相當不錯的收穫。

當然不是每次都有這樣的好運氣——李永亮最怕的是警察巡街。

商業大街上人來人往,也吸引了無數的小商小販來擺攤,影響交通不說,還有礙觀瞻。所以,這些現象都是警察和城管清理監管的對象。城管倒還好說,小商販的商品被沒收也就算了,李永亮賣弄的也算是藝術門類,無商品可售,也就不怕抄走;就怕警察,警察一來,會不會當成盲流拘起來呢?李永亮做這行時間還不久,除了被城管抄過幾次招牌,每次罰二十元,倒也入大於出,還是有錢賺的;暫時沒有被警察逮到過。聽別人說,被警察逮到可能懲罰會比城管厲害,所以,李永亮尤懼警察,擔心被逮着會不會遇上吃不了兜着走的什麼官司。

怕啥來啥。這天晚上十點多,眼看城管們都下班了,警察也少有巡街的,李永亮就跟着眾多的小商小販一起來到商業大街上,在他經常擺攤的一處路燈下,攤開了招牌。

不一會兒,一群路人圍過來,嘰嘰喳喳地每人要來一套簽名。李永亮一看,頓時樂開了花,紮起架勢就開始設計。正寫在酣處,突然聽到有人高喊一聲:「警——察——來——了——」,李永亮慌忙抬頭,但見周圍攤販如潮水般散去,他甩了紙筆,顧不上彎腰撿拾招牌,就要開溜。然而圍觀者眾,紛紛嚷着「還沒寫完哩,還沒寫完哩」,沒等他回話哩,一雙大手已經按住了他的肩膀。

在商業街派出所,李永亮站在一間辦公室里,提着招牌,耷拉着腦袋,一副聽天由命的樣子。

「擺攤賣的啥?」值班警察一臉的嚴肅。

「設計簽名哩。」李永亮小聲地回答。

「喲,藝術家啊!?這地方設計簽名的不少,你寫的咋樣?我看看。」

李永亮遲疑了一下,把手裡的招牌遞給警察。

「咳,還別說,你小子設計的有點意思。」警察語氣溫和了一些,「來,我叫鄭文,幫我先設計一個。來,就坐這兒。」警察指了指對面的辦公桌。

李永亮戰戰兢兢地,以為聽錯了,等警察又說一句「沒聽清?」,慌忙一步跨到辦公桌前坐下,低頭沉思片刻,畫符一樣寫下了「鄭文」的四種樣式,其中一個標為藝術簽的,「文」字最後一筆幻化成一條長長的迴旋弧線圈,流暢韻致,飛虹走雲,看着別提多舒坦。

「牛,牛,可真牛!」警察喜形於色,不住地誇讚,似已忽略了自己警察的身份。片刻後,他恢復了臉上的嚴肅,說:「李永亮,念你是初犯,也沒有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教育教育就算處理了。但你要記住,不准再去商業大街上擺地攤,下次再逮住你,就不是今天這樣了。」

「好的好的,我一定。」李永亮沒有料到今天這樣的處理結果,胸中塊壘頓時消失殆盡。

憋了三天,李永亮都沒有去商業大街擺攤了。這天晚上十點多,李永亮蠅頭小利占上風,想來商業大街觀察觀察情況,但見商販雲集,叫賣聲此起彼伏,好不熱鬧。李永亮放鬆了警惕,換了個路燈柱又擺上了。

不知過去了多久,又是一聲「警——察——來——了——」,李永亮啥也不要了,哧溜就從人堆里跑出來了,朝着人少的方向飛奔。悲慘的是,這次又晚了,一名警察對他窮追不捨,等李永亮氣喘吁吁地跑過兩個路燈柱,警察粗壯的手腕已經攥住了他的胳膊。

「小子,你跑啥跑?」

「對不起,警察叔叔,我答應過再也不犯了。」聲音如哭。

「你小子,今天不是捉你的。」

「不是捉我的?那為啥追着我不放呢?」

「小子,是這樣啊,前幾天你給我同事設計過簽名,看着不錯。我當時沒值班不在單位,今天是找你給我也設計一個的。」

「啊?!警察叔叔你早說啊!」李永亮哭笑不得,順從地跟着警察屁股後走了。[1]

作者簡介

張耀華,縣作協會員,河南駐馬店市西平縣宋集中心學校教師。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