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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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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主 釋義:出謀 劃策主要 人物

它的出處有《左傳》、《三國志》、《後漢書》等古籍,其基本含義從古文內容"以審配、逢紀統軍事,田豐、荀諶、許攸為謀主,顏良、文丑為將率"來看,謀主與"統軍事"及"為將率"是有明顯區別的。從陳壽及襄陽記明確所稱的諸位謀主(田豐、荀諶、許攸、荀攸、法正、張昭、張紘、秦松、陳端、司馬懿父子)來看,謀主顯然事關政治、軍事、戰略、治民等諸方面,可以認為是綜合掌權之重臣。《資治通鑑》等典籍對謀主也都有較多的評論

也有當代史學家,把商朝的伊尹、周朝的姜子牙、漢朝的張良、隋朝的高熲、唐朝的房玄齡、宋朝的趙普、元朝的耶律楚材、明朝的劉基和清朝的范文程等歷朝歷代的開國功臣視為謀主。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謀主 [1]

類別 漢語詞組

拼音 móu zhǔ

釋義 出謀劃策的主要人物

詞目

謀主

拼音

móu zhǔ

引證解釋

出謀劃策的主要人物。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為謀主。"

《三國志·孫破虜討逆傳》:"彭城張昭、廣陵張紘、秦松、陳端等,為謀主。"

《後漢書·蘇竟傳》:"延岑護軍鄧仲況擁兵據南陽陰縣為寇,而劉歆兄子龔,為其謀主。"

《晉書·盧志傳》:"城都王穎之鎮鄴也,愛其才量,委以心膂,遂為謀主。"

《舊唐書·李密傳贊》:"及偃師失律,猶存麾下數萬眾,苟去猜忌,疾趣黎陽,任世績為將臣,信魏徵為謀主,成敗之勢,或未可知。"

宋 洪邁 《容齋三筆·記張元事》:"張吳既至夏國,夏人倚為謀主,以抗朝廷。"

魯迅 《墳·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他捉住了謀害她的謀主,調集了告密的案卷,要為她報仇。"

相關釋義

三國志中的謀主

僅《三國志》中此詞共出現9處(就其本意而言。不計另外一處:《費禕傳》載裴注引殷基通語曰:"若爽信有謀主之心,大逆已構,而發兵之日,更以芳委爽兄弟。"此處"謀主'乃是指"謀攻君主"之意)。

《袁紹傳》載曰:"眾數十萬,以審配、逢紀統軍事,田豐、荀諶、許攸為謀主,顏良、文丑為將率,簡精卒十萬,騎萬匹,將攻許。"

《荀攸傳》載曰:"是時荀攸常為謀主。"

《賈詡傳》載賈詡言曰:"繡無謀主,亦原得詡,則家與身必俱全矣。"

《董昭傳》載曰:"時郡右姓孫伉等數十人專為謀主,驚動吏民。"

《王基傳》載王基言曰:"今陸遜等已死,而權年老,內無賢嗣,中無謀主。"

《諸葛亮傳》載曰:"先主復領益州牧,諸葛亮為股肱,法正為謀主,關羽、張飛、馬超為爪牙,許靖、麋竺、簡雍為賓友。"

《法正傳》載曰:"以正為蜀郡太守、揚武將軍,外統都畿,內為謀主。"

《孫策傳》載曰:"彭城張昭、廣陵張紘、秦松、陳端等為謀主。"

《孫皓傳》載裴注引《襄陽記》曰:"司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煩苛而布其平惠,為之謀主而救其疾,民心歸之,亦已久矣。"

綜合上面9處來看,除了《董昭傳》載曰:"時郡右姓孫伉等數十人專為謀主,驚動吏民。"此條沒有討論意義之外,其它8處我們認為其含義及用法基本相同。此8處,有7處是陳壽所用,1處是《襄陽記》所載。諸臣或有本傳,或其事見於相關傳主之文。

張昭看謀主解釋

《孫策傳》載曰:"彭城張昭、廣陵張紘、秦松、陳端等為謀主。"

《張昭傳》載曰:"孫策創業,命昭為長史、撫軍中郎將,升堂拜母,如比肩之舊,文武之事,一以委昭。"

參看二條史料,可見謀主是可以(不是說必然)同時兼顧"文武之事"的。田豐、荀諶、許攸、荀攸、法正、張昭、張紘、秦松、陳端、司馬懿父子諸人,由於篇幅所限,自己不能一一論其為謀主之詳細事跡;但其中許多人出帥入相,參與軍國謀略多矣重矣明矣,自不必待詳證矣(好像是三國常識,故自己不想再拉長文章篇幅)。

股肱與謀主比較

《諸葛亮傳》載曰:"先主復領益州牧,諸葛亮為股肱,法正為謀主,關羽、張飛、馬超為爪牙,許靖、麋竺、簡雍為賓友。"或曰,諸葛亮為股肱,即是蜀實際之相;諸葛亮列前,即可證諸葛亮當時地位(職權)高於法正。前面自己所舉股肱之例,沒有一處可以明確可證為指相之權。當時諸葛亮"為軍師將軍,署左將軍府事"(本傳)署左將軍府事,是不是可證為相?《董和傳》載曰:

"先主定蜀,征和為掌軍中郎將,與軍師將軍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獻可替否,共為歡交。自和居官食祿,外牧殊域,內干機衡,二十餘年,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亮後為丞相,教與群下曰:"夫參署者,集眾思廣忠益也。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違覆而得中,猶棄弊蹻而獲珠玉。然人心苦不能盡,惟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來相啟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

由此可見,當時署左將軍府事者至少有二人,那麼我們能夠稱此二人都是相嗎(此處所稱相乃指首席重臣,只能是一人)?顯然不能。讀諸葛亮此處之語,董和之位不及於他("來相啟告"可以解釋為告於諸葛亮;邏輯上諸葛亮之位之權自當高於董和)--但至少可以證明一點:當時並不是諸葛亮一人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至少是有人分其權的。可見當時諸葛亮不是相(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參署之董和是如後來的蔣琬等為丞相長史等職一樣,是諸葛亮的屬下;也就是說,董和至少應是諸葛亮的副手,而不是屬下)。案:建安十九年,先主定蜀。建安二十四年,先主為漢中王。先主於上漢帝表中曰:"謹拜章因驛上還所假左將軍、宜城亭侯印綬。"(本傳)此時進封大司馬號("臣等輒依舊典,封備漢中王,拜大司馬","上臣大司馬漢中王")(本傳),因此董和參署,始於建安十九年。參署七年,則最後一年是建安二十五年。由此可見,董和參署七年,包括署左將軍府事有六年,署大司馬府一年(可能卒於任上)。

又案:現在《三國志》標點本常見"與軍師將軍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之斷句,而不是"與軍師將軍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這個似乎可以商榷,容易誤導後學,以為左將軍大司馬府是一府,而實際上是二府。

股肱不必為相,亦不必高於謀主。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