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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院題名記,古者諫無官,自公卿大夫至於工商,無不得諫者。漢興以來,始置官。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眾,得失利病,萃①於一官使言之,其為任亦重矣。居是官者,當志其大,舍其細;先其急,後其緩;專利國家,而不

原文

古者諫無官,自公卿大夫至於工商,無不得諫者。漢興以來,始置官。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眾,得失利病,萃①於一官使言之,其為任亦重矣。居是官者,當志其大,舍其細;先其急,後其緩;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彼汲汲②於名者,猶汲汲於利也。其間相去何遠哉!

天禧初③,真宗詔置諫官六員,責其職事。慶曆中,錢君④始書其名於版。光恐久而漫滅,嘉祐八年,刻着於石⑤。後之人將歷指其名而議之曰: 「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回⑥。」嗚呼,可不懼哉!

(《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

注釋

①萃——聚,集中。②汲汲——心情急切,不止息。③天禧初——指天禧元年(1017)二月,「置諫官、御史各六員,每月一員奏事,有急務,聽非時入對。」(《宋史·真宗紀三》)。④錢君——錢明逸。慶曆四年(1044)為右正言,諫院供職,六年,擢知諫院。⑤嘉祐八年句——司馬光於嘉祐六年以修起居注同知諫院。⑥回——奸邪。

賞析

司馬光於宋神宗嘉祐六年(1061)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這是他於嘉祐六年(1063)為諫院題名刻石所寫的一篇題記。文章着重闡明了諫官的重大責任和身為諫官應有的品德,表明了刻名於諫院的目的。文字簡潔,富有感情。

文章首先回顧了諫官產生的歷史。古代沒有諫官之職,自上而下,人人都可發表意見,規勸當政者。直至漢代,才開始設諫議大夫,以執掌指陳朝政闕失之職。對古無諫官歷史的回顧,正是為了強調而今諫官之職的重要性。文章接下來說:「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眾,得失利病,萃於一官使言之,其為任亦重矣。」將指陳國家的大政方針、反映四海之內人們的利益與願望,補闕當政者治理國家的利病得失,都集權於諫官一職之身,其責任之重大,便不難想見了。那麼,什麼樣的人才當得起如此重任呢?或者說當此任者,應當怎樣做才不辜負此職呢?文章說:「居是官者,當志其大,舍其細,先其急,後其緩,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這裡指出了三個條件和兩個方面。第一條是: 作為諫官,要有遠大的志向,不要斤斤計較於小事。第二條: 處理事情,應分輕重緩急,有條不紊。第三條: 一切從國家利益出發,不為一己之利謀進競取。這三條,第一二條是從諫官所應具備的素質與才幹上來要求的; 第三條則是對諫官在品德方面的要求。是否作為諫官的人都已達到了這樣的要求呢?非也。作者說:「彼汲汲於名者,猶汲汲於利也,其間相去何遠哉! 」有的諫官既爭名,又爭利,為個人名利置國家利益於不顧,他們的品德與作為與一個合格諫官的品德距離相差實在是太遠了。這是司馬光對現狀發出的深切感慨,亦是說明刻名於諫院的起因與必要性。 雜文《諫院題名記》原文及鑑賞 文章的第二段,首先介紹了刻名的背景與過程。時間分為三個階段: 「天禧初,真宗詔置諫官六員,責其職事。」設置了六名諫官,並明確其職責。《宋史·真宗紀三》載: 「置諫官御史各六員,每月一員奏事。有急務,聽非時入對。」可見對諫官已有了較為嚴格的制度。這是刻名的前題背景。「慶曆中,錢君始書其名於版。」這是刻名產生的階段。「光恐久而漫滅,嘉祐八年,刻着於石。」是刻名之制定型的階段,也是作者寫這篇題名記的時候。作者對三個階段進行回顧,旨在說明對於刻名之事的重視。接下來,作者說明刻名的目的:「後之人將歷指其名而議之曰: 『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回』 。」名字刻在石碑上,永不漫滅。一個諫官的所作所為,功過得失,將有後人評說。忠義正直者,英名千古傳誦; 奸佞狡詐者,遺臭萬年,為後世所唾棄。「嗚呼,可不懼哉! 」身為諫官,輕忽職守,難道不是很可怕的嗎?這是對諫官要司其職謀其事的真誠勸戒。

這篇可視為題記體雜文,雖然很短,表達的意思卻非常明白透徹。它勸導諫官要正直行事,忠於職守,專利國家,不為身謀。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戒之以千載,垂教於萬世,徐徐道來,娓娓動聽。將深刻的道理以平易淺近之言出之。把嚴肅的話題,用親切和緩的語氣表達,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