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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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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丕(1482~1556),字以中,號汝湖,晚年自號留園野老。浙江餘姚人。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乙丑科顧鼎臣榜進士第三人。謝丕是明朝著名宰相、成化十一年(1475)乙未科狀元謝遷之子。父子鼎甲,終明一朝僅有四例。

人物生平

謝丕弘治十四年(1501)獲順天府鄉試第一名,解元。會試第四名,殿試第三名。正德二年(1507),回鄉省親。正德四年(1509),身為內閣成員的謝遷,上疏請誅奸宦劉瑾,皇上非但不聽,還將謝遷罷官遣鄉。受父親牽連,謝丕也被貶斥為民。父子遂在家鄉,將本來荒蕪的山丘之地的一丘、一壑、一石、一草、一木營建成"肥遁"、"嘉遁"兩座莊園,"其奇秀與夫煙嵐,雪月風雲之變,魚鳥之態,耕牧漁樵之侶,增其美勝,品題嘲弄不一而足"。每日與高人雅士以宴遊觀賞為樂。謝遷在家鄉喜歡接近年輕學子,謝丕更是注意獎掖雋異之才,使他們多有成就。他從事教育比較看重經義治事,有宋湖學風,居鄉達十六年之久。

嘉靖初年,謝丕被恢復翰林編修之職,參與編纂《武宗實錄》。嘉靖四年(1525),書成,升為左春坊左贊善。八月,出任順天府鄉試考官,所選多為飽學之士。嘉靖六年(1527),升太常卿,同年,父親謝遷再度入閣,謝丕亦充經筵日講官。不久,父親乞休。謝丕以太常少卿兼翰林學士掌院事。嘉靖十四年(1535),皇上殿試天下貢士,命謝丕為讀卷官。身為經筵講官,謝丕每次進講必"敷陳剴切,儀觀詳雅。"皇上也格外傾注,由此"寵渥日深"。不久,轉為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仍掌院事。參與修訂《永樂大典》。

母親去世,謝丕回鄉守喪三年,期滿,巡按疏薦起用,謝丕不應。居鄉"修譜牒,創宗祠,置義倉、義學,拯貧病,造津梁",絕意世用,遠離官場,受到鄉人的推崇。死後,贈禮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