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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赤字(Financial deficits)即預算赤字,指一國政府在每一財政年度開始之初,在編制預算時在收支安排上就有的赤字,反映着一國政府的收支狀況。
財政赤字是財政收支未能實現平衡的一種表現,是一種世界性的財政現象。財政赤字是財政支出大於財政收入而形成的差額,由於會計核算中用紅字處理,所以稱為財政赤字。理論上說,財政收支平衡是財政的最佳情況,在現實中就是財政收支相抵或略有節餘。在國家實際執行財政過程中,經常需要大量的財富解決大批的問題,會出現入不敷出的局面。這是財政赤字不可避免的一個原因。赤字的出現有兩種情況,一是有意安排,被稱為「赤字財政」或「赤字預算」,它屬於財政政策的一種;另一種情況,即預算並沒有設計赤字,但執行到最後卻出現了赤字,也就是「財政赤字」或「預算赤字」。
為什麼會有財政赤字
,現代世界主流財政思想還是秉承凱恩斯的政府干預主義的,老百姓需求,出口需求不足怎麼辦?政府替你來花啊!我借你的錢先花出去,修橋造鐵路蓋醫院,一來你能收利息,二來我提高了需求,創造了就業,提高了GDP。3、財政赤字好不好,要看這個社會的經濟增長是否處於良性態勢,如果需求一直沒有到達潛在產出,那麼提高需求自然是可以達到經濟增長的,即使是發生了通貨膨脹也是需求拉進型的良性通貨膨脹。
赤字的計算方法
赤字率統計的國際做法財政赤字率公式表示一般為:財政赤字率=財政赤字/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支出-財政收入)/國內生產總值。從公式看出,赤字率變化主要受到兩方面的影響,一是反映經濟狀況的GDP;二是反映財政狀況的收支情況。但由於國際上對財政收支概念沒有統一的規定,因此形成了不同的赤字率統計口徑,國內對我國財政赤字定義也存在諸多分歧。考慮到《預算法》作為財政基本法的權威地位,下面將以《預算法》為依據,以財政部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預算草案為藍本,來研究我國財政赤字的官方口徑。
由新《預算法》可知,我國預算體系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但在統計赤字時,官方僅使用一般公共預算的總收支進行計算,並不涵蓋其他三本預算的盈餘或缺口。因為按照《預算法》第9條、第10條和第11條規定,其他三本預算要做到以收定支或收支平衡,並未賦予其編列赤字的權利。那麼,一般公共預算編列赤字的法律依據體現在哪?中央預算編列赤字的依據在《預算法》第34條,並明確中央政府彌補赤字的來源為發行國債;地方的依據在《預算法》第35條,並明確地方政府彌補赤字的來源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因此,我國財政赤字計算的標準就是一般公共預算舉借的債務,也就是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和地方政府發行的一般債券(不含專項債券)。這是最直觀的最本質的計算方法。公式為:財政赤字=當年新發行的中央政府國債+當年新發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
可能帶來的後果1.直接後果:導致市場上的貨幣在沒有實物基礎上增加,導致通貨膨脹。2.間接後果:第一,使貨幣信用降低,傳導至金融市場上的反應就是匯率下跌,外資出逃,可能導致金融市場連鎖反應。第二,使財政紀律渙散,財政赤字貨幣化,口子一旦打開,財政部門的開源節流思想會淡化,容易對財政赤字貨幣化形成依賴,易產生沒錢就印錢的思想。第三,嚴重的財政赤字貨幣化會導致通貨膨脹嚴重,普通民眾購買力下降,社會不穩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