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待簽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質押待簽收是中國的一個科技術語。
漢字是中華民族燦爛文化展台上一顆無可取代、熠熠閃光的明珠[1]。漢字之美,美在莊重典雅,形神兼具。她承載的是中華民族數千年的厚重歷史與燦爛文化[2]。她的美,是無與倫比的。
名詞解釋
質押待簽收是指電子商業匯票交易過程中,出質人向質權人發起了質押申請,質權人可以選擇簽收或者駁回,在質權人操作之前,出質人也可以撤銷質押申請。
質押環節的狀態
質押待簽收是質押環節的一種票據狀態,質押環節的狀態包括「質押待簽收」和「質押已簽收」,需出質人和質權人兩方的操作:
1、出質人向質權人發起質押申請;
2、質權人對該申請進行簽收。
票據出質人和質權人
出質人是申請電票質押的人,質權人是接受出質人電票質押申請
舉例說明:假如說B企業有一張商業承兌匯票,這個商票是有行口的,那麼其可以將這一商業承兌匯票質押給銀行。
例子當中,B企業就是出質人,銀行就是質權人。
電子商業匯票質押
票據質押所確立的是設置背書的被背書人一種附條件形式票據權力的資格。這種條件不是質權的成立條件,而是行使條件。也就是說質權人只享有對票據權力行使的期待權。當設置背書完成後被背書人雖然已經取得完整的票據權利,但是這種權力卻不能馬上由作為質權人的被背書人行使,必須等到條件成就時,被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力方為合法。這時的條件可以理解為期限,即主債務到期的期限。在主債務到期前,
票據權力人一般是不能行使票據權力的。但債務到期的事實仍然不足以保證票據質權人行使票據權力,還必須有債務人的到期不還債的事實予以證明,才能視為條件的真正成就。
簡單來說,電子商業匯票持票人為了給債權提供擔保,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交付債權人的行為。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一字一世界,一筆一乾坤,搜狐,2019-05-26
- ↑ 漢字演變簡史: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從漢字字形看五千年社會變遷,搜狐,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