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文化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貴州省文化廳是貴州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1月,組建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1]。將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職責劃給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三)將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申報管理的職 責劃給省新聞出版局。
(四)將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絡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的職責劃入省文化廳。
(五)將省新聞出版局動漫、網絡遊戲管理(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劃入省文化廳。
(六)增加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法規草案以及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七)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八)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2]。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起草地方性文化藝術法規草案及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
(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訂社會文化事業、少兒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有關工作,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二)歸口管理全省對外和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和文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貴州省文化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正式掛牌 ,搜狐,2018-11-19
- ↑ 文化部公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搜狐,200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