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家鐵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賀家鐵,男,漢族,1961年10月出生,湖南澧縣人,198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1983年7月畢業於湖南農學院常德分院農學專業(現湖南文理學院),2006年6月獲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企業管理專業管理學博士。
歷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市新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1994年4月地級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共青團湖南省大庸市委書記;
1987.10-1989.09共青團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
1989.09-1993.04共青團湖南省張家界市委書記;
1993.04-1995.09湖南省慈利縣委副書記、縣長,湖南省桑植縣委書記;
1995.09-1996.01湖南省紀委常委;
1996.01-2000.12湖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2000.12-2007.03湖南省紀委副書記、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主任;
2007.03-2008.08湖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2007.04任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期間在中央黨校學習);
2008.08-中組部幹部監督局局長。
2013年5月任中央巡視組第五組副組長。
2014年7月任中央第四巡視組副組長,進駐西藏開展巡視。[1]
2014年9月賀家鐵任湖北省委常委、組織部長。
2016年2月,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嚴重違紀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4日發布消息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賀家鐵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賀家鐵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擔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賀家鐵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2]
參考資料
- ↑ 賀家鐵任湖北省委常委、組織部長 ,邵陽黨建網,2014-09-15日
- ↑ 賀家鐵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湖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201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