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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瑞香催海棠五首·卜書彌文卜放遲 |
作品名:賞瑞香催海棠五首·卜書彌文卜放遲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王洋 |
賞瑞香催海棠五首·卜書彌文卜放遲是宋朝詩人王洋的作品之一。
王洋,宋楚州山陽人,字元渤。王資深子。徽宗宣和六年進士。[1]
正文
卜書彌文卜放遲,前人明訓後人師。海棠不守春秋法,高燭偏宜照睡時。
人物簡介
王洋(1087年-1154年),字符渤,山東山陽人。原籍東牟(今山東蓬萊),省試第二名,宣和六年(1124年)甲辰科進士。紹興元年(1131年),秘書省正字,歷官校書郎、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知制誥。晚年任鄱陽太守。因洪皓事被免職,改知邵武軍,十七年,知饒州,不久罷官。隱居信州,住所有荷花,故自號王南池。二十三年十二月卒。其子王易祖輯其文為《東牟集》三十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