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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 |
中文名: 邊境 拼 音: biān jìnɡ 釋 義: 邊界附近的地方 出 處: 《漢書·食貨志》 是否簽證: 是 開車牌照: 臨時入境牌照 近義詞: 邊陲 |
邊境指接近邊界的地方。邊境或邊境地區在政治學和地理學上指鄰近邊界、國界的區域範圍,一般來說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在戰爭時期,邊境地區可能會成為緊張地區,甚至成為戰線的一部分。一般情況下,邊境地區亦多數設有出入限制,甚至被列為禁區,如香港邊境禁區。亦有部分戒備較低的邊境,如美加邊境就處在長期不駐防的開放狀態,甚至容許一定程度的跨越美國、加拿大兩國邊界。有些時候,邊境亦作為國與國之間的緩衝區,以減少發生衝突,如依三八線兩邊平行而設的朝鮮半島非軍事區。[1]
詞語釋義
卒然邊境有急。——《漢書·食貨志》引漢·賈誼《論積貯疏》
詳細解釋
是指甲國於乙國之間的邊境(國界)的部分禁區,由於邊境是禁止活動頻繁,加上非法入境罪行日趨惡化,走私以及其他跨國犯罪活動,破壞他國領土完整以及觸犯法律。目的是提供一處緩衝地帶,以便保安部隊能夠維持甲國與乙國的邊界完整,並且促進打擊非法入境及其他跨境罪行。必要時政府可以將邊境禁區範圍擴大,大可使用圍牆和鐵絲網等等工具防止非法入境。
邊境禁區整片範圍沒有政府頒發的禁區紙(通行證)不得在其活動,禁區紙(通行證)有效期1天至2年等等,取決於進入該禁區的人士的目的而定。
持有他國護照人士可以進入邊境管制站辦理出境、入境手續,但不可在邊境禁區逗留。
引證解釋
亦作「邊竟」。亦作「邊競」。亦作「邉境」。
1.靠近國家邊界的地方。
《國語·楚語上》:「夫邊境者,國之尾也。」
《管子·樞言》:「先王不以勇猛為邊竟,則邊竟安。」
《漢書·元帝紀》:「加以邊竟不安,師旅在外,賦歛轉輸,元元騷動,窮困亡聊,犯法抵罪。」 顏師古註:「竟讀曰境。」
宋 周煇《清波別志》卷下:「臣恐異時唇亡齒寒,邉境有可乘之釁。」
明 何景明《何子·用直》:「宮庭容久伏之禍,邉境有卒至之憂。」
明 王鐸《送袁環中(袁可立子)郎中奉使寧遠餉軍序》:「設伏兵疑使,彼不敢逐水草西窺,朔方庶幾邊境少事矣。」
吳晗《傑出的學者玄奘》:「 貞觀三年……這時國內經濟還未恢復,邊境也還不十分安定,政府命令禁止百姓出國。」
2.靠近省區邊界的地方。
清 劉大櫆《知上猶縣方君傳》:「上猶亦江右之邊境,風土約畧相似。」
清 陸筠 《海角續編》:「二月,大兵圍常州,賊突圍出,扮官兵由小路越過蘇州、江陰邊境。」
柳青《銅牆鐵壁》第二章:「自從國共分界, 鎮川堡 變成反共前哨和逃亡地主會聚之地以後, 米脂縣才在 沙家店 新設下一個區 ,加強邊境工作的領導。」
劉白羽《火光在前》第二章:「師長自己的家鄉還在遙遠的前面——湘粵邊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