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司法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遼寧省司法廳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1],恢復重建於1979年,為正廳級建制。
機構簡介
主要職能是:貫徹實施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省司法行政法規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導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工作;制定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指導司法行政機關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有關法規的起草、修改和諮詢工作,參與指導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及司法領域人權問題研究工作,開展對外法律交流與合作;指導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財務計劃及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指導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協助省轄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規定,管理遼寧省監獄管理局,負責管理司法鑑定,組織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職能配置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遼寧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5號) 和省委、省政府決定,設置遼寧省司法廳,正廳級建制。遼寧省司法廳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指導和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二)增加的職能
組織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轉變的職能
1.將律師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和律師的專業培訓、獎懲及律師宣傳等職能,交給省律師協會。
2.將公證員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和公證員專業培訓、獎懲及公證宣傳等職能,交給省公證員協會[2]。
視頻
遼寧省司法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聚焦】遼寧省司法廳廳長林志敏到瀋陽市調研指導司法行政工作 ,搜狐,2019-03-13
- ↑ 關於遼寧省司法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法律快車在線, 201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