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飄萍反腐倡廉二三事(邵誠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邵飄萍反腐倡廉二三事》是中國當代作家邵誠民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邵飄萍反腐倡廉二三事
一九一八年十月十四日,中國第一個新聞團體北京大學新聞研究會成立,蔡元培聘邵飄萍為該會的導師,在北大紅樓第三十四教室講課時,邵飄萍指出:新聞記者每天都要和各方要人打交道,很容易被環視左右的種種利慾所誘惑,稍有疏虞就會做出墮落之事。為此,他要求作為記者「以品性為第一」要素。他主張新聞記者要「儘自己的天職」,「平社會之不平」。同時聯繫自身辦《漢民日報》時因揭露貪官污吏醜行,曾被捕三次,下獄九個月和因在日本東京大反「二十一條」、大反帝國主義而受日本軍警注意,險被驅逐回國的事實說:「軍閥碰他一下沒有什麼了不起,他要逮捕我,我跑掉了。」他告誡記者要「主持公道,不怕犧牲」,其品性要完全獨立,要操守人格,具有俠義、勇敢、誠實、勤勉、忍耐等品格,做到「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泰山崩於前,麋鹿興於左而志不亂」,不要利用地位,藉便私圖,以致「責任拋棄,人格掃地」,並明確指出:「不為社會惡風之薰染,不為虛榮利祿所羈勒」是作為一名合格記者的先決條件。
一九一二年四月十七日,邵飄萍在《漢民日報》發《振青隨筆》揭露痛抨:「南昌省議會選舉參議員,到會者八十五人,而有九十九票。此所謂人民代表的行為,將來代表人民起來,比南京恭議院議員還要好過十倍。某科長新買一草帽,非常小巧可玩。有人問雲,這是中國自製的嗎?科長答道:中國人哪裡做得出這種好東西來。咳!鹽政局款項未清,又叫他去辦統捐,翁思廉烏能廉哉!今則竟因欠款而賦桃夭之句矣。用人不當,每成於兩原因:一則用人者未能知人;一則欲被用者鑽營運動之力實如黴菌之侵入病體,抵抗力稍弱,便對之無可如何也。位置謀好,非常快活,稍有變故,則面如土色,不勝其憂,此種人毫無用處。必能樂不忘憂,憂不忘樂,庶幾其才可用。有許多人,才進了署又要出署,才進了局又要出局。方其進也,欣欣得意,不自料其遽出也。惟至出時,始悔當初之不如不進耳。」同年,五月九日,邵飄萍在《漢民日報》上發文《喚醒虞簽事》,抨擊:「虞廷愷自為財政司長以來,種種腐敗惡劣行為,久已膾炙人口。」五月十一日,邵飄萍再撰文《喚醒虞簽事二》痛揭道:「使今日而仍為滿清專制之時,則大權獨攬之財政司簽事,不啻一赫赫之藩司也。以潘司而請命督撫,使與報館為難,奚不可者?然今則名之曰共和時代矣,則簽事非藩司,而都督非督撫,忿忿然持報紙以哭訴於都督,又奚為者?報館可封,記者之筆不可封也。主筆可殺,輿論之力不可蘄也。」五月十三日,邵飄萍於《漢民日報》再撰文《哭告蔣都督——虞兮虞兮奈若何》一文痛批:「虞廷愷曾哭告都督者也,然則振青不宜對都督而哭告。但虞之哭告以私,余之哭告以公,幸都督其一聽余言。財政為國家命脈,財司財政者即為國家命脈之所寄。虞廷愷為財政司簽事,縱容私役,冒領公款,致被人兩次批大頰而不恥,其不足以司財政者一。」……嗚呼!全浙生靈因生路斷絕,群入水火,虞復倒行逆施,事事激變,共和新國乃使民憔悴,虐政至於斯極,都督不問,此非都督之責,其將誰責?記者所言,毫無私見,事變大局,不敢久緘。幸勿以為河漢。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邵飄萍於《京報》發文《政治罪惡與社會罪惡》揭露並痛批:吾人平心思之,我國官吏罪惡之累累,豈獨財政當局為然?且財政當局罪惡之所以累累者,又豈僅為財政當局一人之過?故此類事實,與其視為政治問題,毋寧視為社會問題之為當耳。我國今日之社會,寄生蟲之社會也。一人從事於職務,至少必有數人寄生於其旁。其多者,則或數十百人咸依一人以生活。故若僅計正當之收入,必不足以敷衍其所寄生之人。此不獨居高位者為然,即下至微官末職亦何莫不然。世間種種罪惡,乃胥由此起矣。其次,則我社會中之種種風尚,乃隨處皆可為引誘犯罪之媒介也。應酬之繁,虛榮心之日增月盛,煙酒嫖賭之無人不習,姬妾玩好視為人生絕不可缺之條件。故一方怠於所事,一方以正當收入不過充其日用之一小部分,不得不日在作奸犯科之中覓其生活。以如是之社會,謂僅嚴懲一二如王治馨者即可期政治之澄清徹底,愚者亦當知其不然矣。
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日,邵飄萍於《京報》發文《議員多數為受賄者》痛擊:「眾院議員昨日竟將閣員中劣跡昭著之人,盡行通過,非但不顧請願人之公意,不顧正當輿論事前之警告,且有故意老羞成怒之形跡。其所以有如此行為之故,即為平時實行受賄之反映。例如每月二百元津貼,各省議員中不肯受領者,每省不滿十人以上,足證議員之大多數皆為受賄者。」同年,四月二十七日,邵飄萍針對議員亂象於《京報》撰文《驅逐議員敗類》痛揭:「竹槓恢復,豬仔重光,憲愈制而愈寂,差越兼而越多,此第一屆國會開會以來議員敗類之生涯也。試調查內外各衙署機關,局長也,處長也,關監督也,顧問也,咨議也,代表也,皆議員敗類充之。國民何罪,而須承認此種代表。國家何罪,而須供養此類議員。無論何等機關之中,皆有議員敗類之薦人函牘數百通乃至千餘通。始而一人薦一人,繼亦知信用益薄,身份益輕,於是以數人連署而薦一人。故薦函皆作提案式。親戚子弟賣人情者以外,亦竟有代行苞苴,或撞木鐘以騙錢入私囊者。嗚呼!此真野蠻國家之怪現狀。此而不驅逐,非但養奸長惡,實有負國民之天職矣!即以最近之種種怪劇言之,不信任案之應否成立,姑勿具論。試問每票數百元千餘元之身價,非竹槓而何?非豬仔而何?微論若輩必無心於制憲,且豬仔所制之憲,豈能奉為國家之根本大法乎?絕望矣,不可教誨矣!驅逐!驅逐!國民速起而驅逐!」同年,四月二十八日,邵飄萍再於《京報》發文《通電撤銷豬仔議員之提議》抨擊:「第一屆國會之恢復,所謂法統,所謂護法,盡屬欺人之談。惟國民素抱和平苟安之心理,希望憲法能成,或政治有一線徑路可走,以稍減其水深火熱,此言吾信可以代表一般國民。乃開會一載,見若輩墮落行為,完全暴露。制憲云云,已與國民心理背馳。國會既因此輩而失其尊嚴,時至今日,憲法縱草草告成,亦決難望其有施行之效力。故本報力辟迷信,提議以國民資格起而撤銷代表,勿任魑魅魍魎,高視闊步於光天化日之下,造成種種惡孽,陷國家於萬劫不復之境。登高一呼,通告國民,吾知大多數國民莫不人同此心,必咸認此舉為必要也。」
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奉軍第三軍團副軍長郭松齡率部通電倒戈,要求張作霖下野。此時的邵飄萍即在《京報》發文《日軍閥之干涉中國內政》並痛擊:「吾人所以反對張作霖者,固因其違反民意,妄肆野心,以武力逞威權,視戰爭如兒戲,獨夫民賊,不應再聽其專橫。故雖擁有東省之富庶,而財政紊亂,胡匪猖獗,暴斂橫徵,社會破產,數次侵略關內之戰,皆耗費數千萬金,可莫非東省人民之所負擔,充其舍近圖遠窮兵黷武之虛榮心理,東省民力將無復得資休養之期。推翻張作霖,即為剷除整理地方之障礙。」此時的邵飄萍站在國家民族利益的立場上,明確無誤地直書張作霖的滔天罪行,就是對馮玉祥、郭松齡聯合倒張的一個強有力的支持。在郭松齡節節取勝,進迫張作霖老巢奉天(現瀋陽)時,邵飄萍又連續撰文鼓勵張學良「父讓子繼」。「飄萍一支筆,抵過十萬軍。」原先只相信槍炮威力的張作霖這時才慌了手腳,即刻匯款三十萬元贈給邵飄萍,妄想以此筆巨款收買邵飄萍。邵飄萍得悉後更為惱火,當即退回,並以蔑視的口氣對報社工作人員說:這幫軍閥自以為是泰山,我看不過是座冰山罷了!同時,繼續在報上揭露張作霖勾結日本人的罪行。三十萬元,比當時袁世凱收買梁啓超還多出二十萬元,開創了軍閥收買輿論界的新紀錄。然而,張作霖看錯人了。邵飄萍不是那種唯利是圖、利令智昏的小人,他戰勝了民國以來數目最大的一次軍閥收買輿論的誘惑。這天,邵飄萍怒氣沖沖地回到家裡對夫人說:張作霖出三十萬元來收買我,這種錢我不要,就是槍斃我也不要!家人深知邵飄萍那不為富貴所淫,堅持直言直行的秉性,就委婉勸他,不要過多得罪那些軍閥了,免遭殺身之禍。邵飄萍聽了說:軍閥那些倒行逆施,我不講,沒人敢講,就是槍斃我,我也要講!
一九二六年,「三·一八慘案」後,北京城裡政治空氣十分緊張,邵飄萍的親朋好友寫信勸他小心些。邵飄萍回信說:「我在外面辦報,是替國家和百姓說話。若是禍國殃民者,雖大總統,我也要罵,何況區區幾個軍閥!」以上幾件事,充分顯示出一個革命先行者具有的那種無所畏懼的凜然正氣。[1]
作者簡介
邵誠民,男、筆名:南方石,浙江金華人(祖籍東陽紫溪),愛好文學寫作,著有詩集《人生不是夢》、《送你一朵玫瑰》,長篇文學傳記《邵飄萍傳》等,中國報告文學學會會員、中國科普作家協會會員、浙江省作家協會會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