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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迪光

大明
籍貫 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出生 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鄒迪光(?-?),字彥吉,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鄒迪光 萬曆二年進士。授工部主事,官湖廣提學副使。萬曆十七年罷歸,在惠山下築愚公谷,多與文士觴詠其間,極園亭歌舞之勝。工詩文,善畫山水,力追宋元,在大小料米及黃公望、倪雲林之間。一樹一石,必求精妙。兼善音樂,鄒式金嘗從其研習音律。晚年信奉佛教,名齋「調象庵」。著《勸戒圖說》不分卷、《太上諸仙法語補集》二卷。

鄒迪光和《曇花記》

《昊花記》傳奇是明着名戲曲家屠隆於萬曆二十六年(1598)所創作。屠隆家蓄有家班,他不僅是一個劇作家,而且還是一位導演,他常攜家樂出遊,漫跡於蘇州、無錫、杭州之間,搬演自己所創作的《曇花記》等作品,有時自己還進行客串。

《曇花記》講的是:唐朝木清泰原是西天散聖焦鏡園,因微過謫於人間。安祿山反叛入都,木清泰和郭子儀剪滅妖氛,唐室中興,論功進爵,木清泰被封定興王,享盡人間富貴。西天佛祖恐其貪圖享樂,迷失本性,命如來大弟子賓頭盧、蓬萊仙客山玄卿下凡點化,早還淨土。木清泰受兩仙指點,拋卻富貴,隨兩師雲遊,遍歷人間疾苦,上游天堂,下入地府,東泛蓬萊,西觀佛國,諸境既歷,道念彌堅。木清泰臨走時在曇花閣下折下一枝曇花插在庭前,謂夫人曰:成道之日,相見之時,曇花必開,後曇花重現,一門相見,同證道統。

從現存的鄒迪光的着作中,談到《曇花記》的有二次。

鄒迪光的《郁儀樓集·卷二十三》有詩三首談到演出《曇花記》:

詩三首(選其一)

五月二日載酒要屠長卿暨俞羨長、錢叔達、宋明之、盛秀常諸君入慧山寺飲秦氏園亭,時長卿命侍兒演其所制曇花戲,予亦令雙童挾瑟唱歌,為歡竟日,賦詩三首。

誰唱新聲到梵宮,曇花此夕領春風。

那知竺國多羅義,只在梨園傀儡中。

柘鼓輕撾留白日,刀環小隊踏飛虹。

人生何可長拘束,酒色聲聞理自通。

鄒迪光在詩序中談到了這樣一件事:某年5月2日屠隆帶了家班到無錫鄒迪光處,鄒迪光和屠隆帶了幾位好友俞羨長、錢叔達、宋明之、盛秀常等到相鄰秦園演屠隆的《曇花記》之事。這「某年」究屬是哪一年呢?因為屠隆《曇花記》創作於萬曆二十六年(1598),則「某年」應在萬曆二十六年之後,在《郁儀樓集》的最後一卷五十四卷《與屠長卿書》中談到了同一件事:「昨於秦園玩,尊使搬演《曇花》。寓鹿苑於梨園,以徘優為佛事,睹彼傀儡,念我肉團,聽曲一聲,勝持千偈。唯是嘗鼎一臠,窺豹一斑,口目所嗜,尚未屬厭。又彼其時,恨不能挽羲和、閉濛汜,而山日下匿,人意遂闌,登舟而歸。覺興未盡,此亦生平未了意願,究竟圓滿定在何日?扇面四詩,愈玩愈真,出入懷袖,不啻至寶。勉課三首以報,物既相懸,數亦不敵,足下謂何!」

《郁儀樓集》的詩和文都是按年代編錄的,鄒迪光在《自序》中談到:「此集詩若文,計五十四卷。詩二十八卷,自癸己至壬寅(萬曆二十一年至萬曆三十年)十年內者。文二十六卷,自甲午至辛丑(萬曆二十二年至萬曆二十九年)九年內者。總之,歸田以來所作也。」而《與屠長卿書》在最後一卷五十四卷,書的最後一年為萬曆二十九年,所以「某年」是萬曆二十九年應無疑義了。即在萬曆二十九年五月二日,在秦園演《曇花記》,萬曆二十九年五月三日,鄒迪光書屠長卿。[1]

詩詞

春日園居雜詩二首

東陸光初麗,西園景漸和。

雲情要作賦,月貌出當歌。

嫩草侵薙勒,幽花笑綺羅。

科頭忘應接,一任客來多。

春日園居雜詩二首

行吟不放盞,坐釣亦攜書。

山鳥時調弄,階莎勿剪除。

習眠如濕柳,避客似驚魚。

遊冶非吾意,春光任爾舒。

秋日泛舟至山園兼過法院次林若撫韻二首

水容開皎鏡,泛渚愜新秋。

紅樹能迎客,青衣學駕舟。

藥欄天露洗,澗道夜珠流。

自笑如拳石,難言五嶽游。

秋日泛舟至山園兼過法院次林若撫韻二首

廣圃深瀦壑,駢房曲貯山。

堤長留竹扞,牖每惜花關。

日暗厖先睡,林昏鶴便還。

名流真爾輩,杖履欲追攀。

吳門歸入惠山寺

勝游不惜屢,餘興尚淋漓。

竹路青相借,花宮翠亂披。

酒闌留月住,曲半受風吹。

為問梁溪夜,何如吳苑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