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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興》

作品名稱:《郊興》

創作年代: 初唐

文學體裁:五言律詩

作者:王勃

《郊興》唐代詩人王勃的作品。此詩抒寫春天雨後郊野的景色,表現出了詩人醉心于山園的閒適、滿足與恬淡,曲折地表達了詩人對仕途失意的憂憤與不滿,以及歸隱田園的決心。

原文

譯文

在空曠無人的園子裡,我獨自飲酒,放聲歌唱我孤獨天親的苦悶。在這美麗的春天裡,我以不問世事的閒居為題,來賦詩作文。

澤蘭逐漸地把人行小道遮被了,河邊柳也把長長的水渠籠罩着。

雨後天睛,閃光的花仍然是濕漉漉的;風停了,樹影不亂動了,反覺葉子稀疏了。

我不怕喝醉酒,只怕酒杯里沒有酒,有負這大好春光啊!

創作背景

這首詩當作於王勃在虢州參軍(672-674)任上。自唐高宗李治將作者下令趕出沛王府之後,悲苦、憤激而不滿現實的思想情緒就在作者身上滋長發展起來。而在任內與同僚合不來,受到排斥厭惡,使這種思想情緒發展得更為嚴重,簡直有時無法安置,只能以詩酒自遣、以山水自娛。

作者簡介

王勃(約650年—約676年),字子安,漢族,唐代詩人。古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出身儒學世家,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並稱為「初唐四傑」,王勃為四傑之首。王勃自幼聰敏好學,據《舊唐書》記載,他六歲即能寫文章,文筆流暢,被贊為「神童」。九歲時,讀顏師古注《漢書》,作《指瑕》十卷以糾正其錯。十六歲時,應幽素科試及第,授職朝散郎。因做《鬥雞檄》被趕出沛王府。之後,王勃歷時三年遊覽巴蜀山川景物,創作了大量詩文。返回長安後,求補得虢州參軍。在參軍任上,因私殺官奴二次被貶。上元三年(676年)八月,自交趾探望父親返回時,不幸渡海溺水,驚悸而死。

王勃在詩歌體裁上擅長五律和五絕,代表作品有《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主要文學成就是駢文,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上,都是上乘之作,代表作品有《滕王閣序》等。[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