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良
鄭成良,男,漢族,是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1]。祖籍天津寧河。1955年出生於內蒙古突泉縣。著名法學家[2]、現為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交通大學首批文科資深教授。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院長[3],國家法官學院院長,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上海交通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現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委員,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
鄭成良 |
基本信息
人物說明----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
民 族 ---- 漢族
出生地點----內蒙古突泉縣
出生日期----1955年
國 籍 ---- 中國
職 業 ---- 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
畢業院校----吉林大學
學位/學歷----博士
職稱----教授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目錄
1人物經歷 2榮譽成就 3代表著作
人物經歷
1974年中學畢業後下鄉插隊,1976年在吉林油田當石油工人。1978-1985年在吉林大學法律系讀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教。2001年於美國伊力諾大學進修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課程,2002年獲吉林大學刑法學博士學位。
1991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4年破格晉升教授,1999年任博士研究生導師,1995-1998年任吉林大學法學院院長。
1998-2001年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分管經濟審判、行政審判和法官教育培訓。2001年調任國家法官學院常務副院長(正局級),二級高級法官,兼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傳教育部部長;2003年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2004年9月任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2005年1月任上海交通大學黨委副書記兼法學院院長 ;2008年12月任上海交通大學副校長兼人文學院院長。2012年12月起不再擔任上海交通大學副校長職務。
曾任
1994年至2001年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委員,1998年至2002年任吉林省法學會副會長,1996年至1999年任教育部第一屆法學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97年至2004年任第一屆全國法律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現任
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美法學交流委員會委員,上海市法學會副會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特邀諮詢員,上海仲裁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律師協會專家顧問。吉林大學、清華大學兼職教授和博士生導師。
榮譽成就
鄭成良教授曾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和長春市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在教學方面,曾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兩項、吉林省教學成果獎兩項、寶鋼優秀教師獎一項。在法學研究方面,獲教育部、司法部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法的社科優秀成果獎七項。
代表著作
司法改革報告:中國的檢察院、法院改革/孫謙 鄭成良 2004-11-1版
法律之內的正義:一個關於司法公正的法律實證主義/鄭成良 2002-12-1版
現代法理學-基礎理論系列(世界銀行法律援助項目)法學系/鄭成良 1999-5-1版
參考來源
- 移至 ↑ 鄭成良:法律應以權利為本位 ,知網, 2024-12-17
- 移至 ↑ 訪談丨鄭成良:論法治中國與司法公信力 ,法律與倫理, 2023-02-11
- 移至 ↑ 國家法官學院院長鄭成良教授到鄭州中院講授《法律思維的基本規則》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0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