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民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部民制日本大和國時期的奴隸制。產生於4世紀末,大化改新後被廢除。部是皇室和貴族占有的奴隸集體,一般冠以主人名、職業名,種類有田部、部曲、品部等。
歷史價值
部民制是日本奴隸制國家的經濟基礎。部民主要來自被征服者、戰俘和罪犯較少。這些人只能用于贈與,不能買賣和隨便殺害。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地位略高於奴婢。大和國之所以採取部民制,是由於當時生產力低下,不易打破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村社形式。大化改新原則上取消部民制,但為了生產王室和貴族的必需品,仍留有部分手工業者作為品部,或雜戶置於主管官署之下。大化改新後,邊遠地區的貴族仍實行部民制。關於部民制的性質,日本史學界已普遍認為即是奴隸制。在中國史學界目前尚無定論。有些學者認為部民制屬半家長制半封建制,也有些學者則認為屬隸農制。[1]
內容
大和國統治集團的奴隸人數眾多,按分工分別編成不同的部,包括負弓矢以充警衛的韌負部;提供陶製品的土師部、陶部;充任宮廷雜務的膳部、豚養部、馬飼部、鍛冶部、弓削部;地方上提供水產的海部、看守山林的山部;在屯倉、田莊中耕作的田部、部曲等。其中以在皇室直轄領地中勞作的田部和在貴族的田莊中從事生產的部曲數量最大。田部民又包括:將被征服者直接編成田部;保留原有的農村公社的形式,採取向公社成員徵收年貢形式進行剝削的田部;由地方貴族所獻的私有奴隸部曲──徭丁編成的田部。部曲則往往以其所屬貴族的氏姓作為部名,如大仲部、蘇我部等。部民組織一般由下級氏族貴族統帥,稱為伴造,職位可以世襲。有的貴族與部民並無血緣關係,但也自稱氏上,將部民作為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