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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明 |
郭有明,男,漢族,1956年12月生,湖北隨州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工程學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曾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5年12月9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基本內容
中文名:郭有明
出生日期:1956年12月
性別:男
畢業院校:武漢水利電力學院
出生地:湖北隨州市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人物履歷
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武漢水利電力學院農田水利系農田水利工程專業學習;
1982年1月-1984年10月,湖北省水利工程三團技術員;
1984年10月-1989年5月,湖北省水利工程三團副團長;
1989年5月-1993年2月,湖北省水利工程二團團長、黨委書記;
1993年2月-1996年8月,湖北省水利廳政治處主任、人事勞動處處長;
1996年8月-2000年6月,湖北省水利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0年6月-2003年7月,中共宜昌市委副書記;
2003年7月-2004年2月,中共宜昌市委副書記,宜昌市人民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4年2月至2008年2月,湖北省宜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其間:2004年10月至2004年11月,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市長發展研究班培訓;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黨校中青班培訓;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中組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小康社會領導者培訓項目」專題研究班培訓);
2004年2月-2008年3月,中共宜昌市委書記,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湖北省宜昌市委書記、市政府市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2008年3月-2011年8月,中共宜昌市委書記,宜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9年3月,全國市長培訓中心城鄉規劃專題研究班培訓;
2010年9月,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中青年幹部黨性教育專題培訓班培訓;
2011年8月,被任命為湖北省政府副省長、兼任中共宜昌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2年7月,湖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3年1月,當選為湖北省政府副省長。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湖北省第九、十屆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3年11月27日,郭有明被中紀委宣布帶走調查當晚,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就撤下了他的簡歷。
2013年11月30日,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按程序辦理。
2014年1月7日,郭有明被終止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
2014年1月9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免去了郭有明副省長職務。
2014年4月22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1]決定給予郭有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參考文獻
- ↑ 能人腐敗之殤:郭有明主政宜昌曾搬回「金字招牌」,新華網客戶端, 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