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酴醿 |
作品名稱:酴醿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陳與義 |
酴醿是宋朝傑出詩人陳與義的一首作品。
陳與義(1090-1138),字去非,號簡齋,漢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陝西西安),自曾祖陳希亮從眉州遷居洛陽,故為洛(今河南洛陽)人。他生於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於南宋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傑出詩人,同時也工於填詞。其詞存於今者雖僅十餘首,卻別具風格,尤近於蘇東坡,語意超絕,筆力橫空,疏朗明快,自然渾成,著有《簡齋集》。[1]
正文
雨過無桃李,唯余雪覆牆。
青天映妙質,白日照繁香。
影動春微透,花寒韻更長。
風流到尊酒,猶足助詩狂。[2]
生平
陳與義出生於哲宗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六月的他自幼勤奮好學,博聞強志。稍長,他又學詩於當時頗有名的崔鶠(音yàn),其後進入太學深造。
24歲時,陳與義考中進士,隨後當上文林郎。這是個閒職,負責開德府(今濮陽)的文學教育工作。陳與義幹了3年後辭職,回家與一幫好友吟詩賞畫,日子過得好不快活。又過了兩年,他被任命為辟雍錄,也就是到太學的預備學校里當老師。
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陳與義的母親辭世。他在汝州服喪期間,結識了州守、詞人葛勝仲。兩年後,由葛舉薦,他入京做了太學博士。次年,他29歲時的詩作《和張矩臣水墨梅五絕》,竟被徽宗看上了。
陳與義自幼聰明好學,能詩文,為同輩所敬重。《宋史》本傳說他「天資卓偉,為兒時已能作文,致名譽,流輩斂衽,莫敢與抗」。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登上舍甲科,被授於開德府(今河南濮陽)教授,累遷太學博士,進升為符寶郎,掌皇帝八寶及國之符節,不久被貶為陳留郡(今河南杞縣境)酒稅監。
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金兵攻入宋都汴京(今河南開封),擄走宋徽宗、宋欽宗二帝,北宋遂亡。陳與義自陳留避難南奔,經襄陽,轉湖南,繞廣東、建,於紹興元年(1131年)抵南宋首都臨安(今浙江杭州)。陳與義為高宗舊臣,高宗得知他的忠心,便任命他為禮部侍郎。不久,以徽猷閣直學士知湖州(今浙江吳興)。召為給事中,參與討論政事,抄發章疏,稽察違失,以備顧問應對。又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江州(今江西九江)太平觀,旋而復用為中書舍人、直學士院。紹興六年(1136年)十一月,拜翰林學士、知制誥。七年正月,授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唯師禮用道德以輔朝廷,尊主威振綱紀而嘔心瀝血。
陳與義性格沉重,不苟言笑,待人接物謙虛謹慎。被他推薦和提拔的官吏很多,他從來不向外人流露,也不向被推薦、提拔的人表白,更不提出任何要求。因此,他在士大夫階層中具有較高的威望。朝臣們多願向他坦露心跡或請求指正迷津。當時,丞相趙鼎在朝廷放言:「人多謂中原有可圖之勢,宜便進兵,恐他時咎今日之失機。」高宗說:「今梓宮與太后、淵聖皆未還,若不與金議和,則無可還之理。」丞相的意思是,多數人主張打回汴京,收復中原,若不如此,恐怕將來因失去機會而受到追究。而高宗則認為,二帝被擄,連同太后、嬪妃、宮女都在金人手裡,若不議和恐難於返回。陳與義聽了之後,贊成丞相的用兵,反對高宗的議和,便婉轉地說:「若和議成,豈不賢於用兵;萬一無成,則用兵必不免。」高宗曰:「然。」從道理上以為陳與義的話很對,但事實上他甘心於偏安江左,以求苟延殘喘。陳與義看出高宗無意收復中原,他很失望,便以病託辭退職,朝廷復以資政殿學士(授予罷政宰相的職銜)知湖州,加提舉臨安洞霄宮(今浙江餘杭西南,宋代凡執宰大臣去位者,皆以提舉洞霄宮系銜)。紹興八年(1138年)十一月病逝,終年四十九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