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豐都縣民政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民政工作的近期改革與發展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指導、監督各社會團體規範管理,在法律、法規範圍內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落實社會救助政策、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縣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鄉鎮(街道)、村民委員會推動政(村)務公開和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鎮居民委員會建設。
(五)制定社區建設規劃和社會服務管理辦法及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六)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村(居)委、村(居)民小組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
(七)承辦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更名的審批,指導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全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核繪製。
(八)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指導邊界爭議的調處。
(九)指導實施全縣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十)組織實施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推進殯葬改革。
(十一)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負責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管理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1],組織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二)落實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實施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養老服務補貼政策,保障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
(十三)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四)指導實施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和分配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五)組織實施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宣傳思想、安全監管、信訪[2]穩定和民政扶貧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豐都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方、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參考文獻
- ↑ 企事業單位什麼意思?什麼是企事業單位(附備考資料) ,搜狐,2018-02-05
- ↑ 關於信訪,這些你得知道! ,搜狐,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