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重慶市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作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2018年10月25日,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重慶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掛牌[1]。
根據《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重慶將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商務委員會的商業保理、租賃、典當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加掛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有關金融監管法規草案,負責牽頭擬定地方金融監管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地方金融監管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地方金融監管體系。
(二)貫徹執行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國家金融政策的落地研究,提出我市金融工作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接中央賦予地方的金融監管職責,負責全市地方金融監管工作;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場實施日常監管,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物流金融公司等新興地方金融機構和活動實施監管;負責全市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備案和服務。
(四)承擔牽頭應對金融突發事件、開展全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責任。配合中央在渝金融監管機構規範和維護地方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五)推進金融中心建設,擬訂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金融服務委員會、自貿區金融工作推進組有關職責。
(六)協調、引導金融機構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負責擬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薦工作,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發展普惠金融,改善和強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強化農村金融服務。推動發展金融科技。
(七)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負責在渝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按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有關金融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八)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視頻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牌,中國新聞網,2018-10-26
- ↑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機構職能,重慶市人民政府,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