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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雷淵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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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金史24.jpg|縮略圖|金史

金史·雷淵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雷淵,字希顏,應州渾源人。父思,名進士,仕至同知北京轉運使,注《易》行於世。淵 庶出,年最幼,諸兄不齒。父歿,不能安於家,乃發憤入太學。衣弊履穿,坐榻無席,自以跣露,恆 兀坐讀書,不迎送賓客,人皆以為倨。其友商衡每為辯之且周恤焉後從李之純游遂知名登至寧元年詞 賦進士甲科調涇州錄事坐高庭玉獄幾死。後改東平,河朔重兵所在,驕將悍卒倚外敵為重,自行台以 下皆摩撫之。淵出入軍中,偃然不為屈。不數月,閭巷間多畫淵像,雖大將不敢以新進書生遇之。尋 遷東阿令,轉徐州觀察判官,拜監察御史,彈劾不避權貴,出巡郡邑所至有威譽,奸豪不法者立箠殺 之。至蔡州,杖殺五百人,時號曰「雷半千」。

坐此為人所訟,罷去。 倒回谷之役,淵嘗上書破朝臣孤注之論,引援深切,灼然易見。主兵者沮之,策竟不行。為人軀 干雄偉,顏渥丹,眼如望洋,遇不平則疾惡之氣見於顏間,或嚼齒大罵不休,雖痛自懲創,然亦不能 變也。為文章詩喜新奇。初登第攝遂平縣事,年少氣稅,擊豪右,發奸伏,一邑大震,稱為神明。嘗 擅笞州魁吏,州檄召之不應,罷去。後凡居一職輒震耀,亦坐此不達。節選自《金史 雷淵傳》)

譯文

雷淵,字希顏,應州渾源人,父親雷思,是著名的進士,官至同知北京轉運使,注釋《易經》流 傳於世。雷淵是偏房所生,年齡最小,兄長們都看不起他。父親死後,無法在家中安居,於是發憤進入太學 學習。穿破爛的衣服和鞋子,坐榻上沒有蓆子,因為自己光着腳,經常獨自一人端坐讀書,無法迎送賓客, 別人都以為他傲慢無禮。他的朋友商衡常常為他辯護,並且周濟、體恤他。後來跟李之純交往,於是知名於 世。至寧元年,考中詞賦進士甲科,擔任涇州錄事,因高庭玉一案獲罪,幾乎喪命。後來改任東平,黃河以 北地區為重兵所在,驕將悍卒憑藉外敵自重,從行台以下官員,都儘量撫慰他們。

雷淵出入軍中,則巍然不 為他們所屈服。沒有幾個月,里巷之間的平民,大多懸掛他的畫像,即使統兵大將也不敢以新進書生的態度 對待他。不久升東阿縣令,轉任徐州觀察判官,升任監察御史,檢舉官吏過失,不迴避權貴要人,外出巡察 郡邑,所到之處都受到稱譽。對於奸豪不法之輩,立刻將其杖殺。到蔡州,杖殺五百人,當時號稱「雷半千」, 由此被人起訴,罷官離職。 倒回谷之戰,雷淵曾經上書反對朝臣所謂孤注一擲的不當言論,援引依據,深刻切實,明白易見。掌管軍事的大臣加以阻止,計策最終不得施行。雷淵軀幹高大,臉色紅潤,眼光深邃。

遇不平事,就會把痛恨厭 惡之情外露於臉上,有時咬牙切齒大罵不休,雖然自己感到痛切,進行自我懲戒,但也不能有所改變。創作 文章、詩歌喜歡新奇。最初登第,代理遂平縣事,年少氣盛,打擊豪強大族,揭發隱藏奸人惡事,整個城邑 大為震動,稱他為神明。曾經擅自笞杖州吏頭目,州里用公文召見他而不加理睬,被罷官。以後凡任一職都 威震榮耀,也正因此而不得升遷。 [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