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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可通神
qián kě tōng shén

近義詞

反義詞

出 處 :《幽閒鼓吹

體 裁成語

屬 於 :褒義詞

錢可通神是一個中國的漢語成語。讀音為qián kě tōng shén,字面意思為:有了錢連神仙也可以買通。比喻以金錢賄人的魔力、效果極大。或作「錢能通神」。出自唐朝張固幽閒鼓吹》。

原文

幽閒鼓吹》:相國張延賞將判度支。知有一大獄,頗有冤濫,每甚扼腕。及判使即召獄吏嚴懲之,且曰:「此獄已久,旬日須了。」明日視事,案上有一小帖子,曰:「錢三萬貫,乞不問此獄。」公大怒,更促之。明日復見一貼子來,曰:「錢五萬貫。」公益怒,命兩日須畢。明日復見帖子來,曰:「錢十萬貫。」公遂止不問,子弟乘間偵之,公曰:「錢至十萬,可通神矣,無不可回之事。吾懼及禍,不得不受也。」[1]

譯文

張廷賞,將宰相要兼職度支。得知有一個大案子,很有些冤屈,每每想到都很是為之嘆息。待到張延賞擔任度支使後,就召喚獄吏,嚴厲的訓誡他說:「這個案子已經拖很久了,你們必須在十天之內將它審理完。」第二天去批案子,桌子上有一張小紙條,上面寫道:「(送你)三萬貫錢,請你不要過問這個案子。」相國公很生氣,更加催促這個案子。過了一天又見到一張小紙條:「(送你)錢五萬貫。」相國公更生氣了,命令(手下)兩天必須了結這個案子。第二天有一張小紙條,寫着:「(送你)十萬貫。」相國公就停止調查不再過問。公人悄悄探聽這個案子,相國公說:「錢已經送到了十萬,(他)可以與神相通了,沒有不可轉回的事情。我怕禍及到我,不得不接受了!」

典故

唐朝父子擔任宰相的不少,祖孫三代都擔任宰相的則只有張延賞家一例。在唐朝,張家號稱「三相張家」,張延賞的父親是唐玄宗開元年間的名相張嘉貞,張延賞本人是唐德宗時期的宰相,他的兒子張弘靖唐憲宗時期的宰相。

張延賞(726年-787年),原名寶符,蒲州猗氏人,唐朝宰相,中書令張嘉貞之子。

張延賞出身於河東張氏,早年以門蔭入仕,歷任左司御率府兵曹參軍、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關內節度從事、太原少尹、給事中、御史中丞、中書舍人、河南尹、御史大夫、淮南節度使、荊南節度使。

大曆十四年(779年),張延賞調任西川節度使,致力於蜀地恢復建設,並在涇原兵變時大力支持朝廷。貞元元年(785年),唐德宗召張延賞回朝,欲拜其為相,但在李晟的干涉下,只加虛銜左僕射。

張延賞即將擔任度支使。他知道有一宗大案子是個冤案。每每提起這宗大案都扼腕嘆息。待到張延賞擔任度支使後,召見掌管訟案、刑獄的官吏嚴加訓戒,並且責令他們說:「這宗案子拖得太久了,你們必須在十天之內將它審理完。」第二天來到府衙辦公,見桌案上放着一張便箋上寫:出錢三萬貫,請你不要過問這宗案子。張延賞看後大怒,更加督促這宗案子。第三天,又在書案上看見一張便箋,上寫:出錢五萬貫。張延賞看後更加氣憤,責令兩日內必須審理完畢,結案。第四天,書案上依然放着一張便箋,上面寫着:錢十萬貫。張延賞看後再也不過問這宗案子了。衙役們得知這件事情後,找機會問張延賞為什麼不繼續過問這宗案子啦?張延賞回答說:「錢出到十萬貫,能通神啊!沒有不可轉回的事情。我恐怕遭到禍患,不得不接受了!」

張延賞當任時,曾力主「省官消冗」,上疏皇帝「請減官員,收其俸祿」,還算是一位想干點事的大臣。但即使是這樣一個高幹,在金錢面前,居然也打了敗仗。人家送三萬五萬,他還能堅持原則,等到擺在面前的錢達到十萬時,他也守不住了。這位相國的解釋是怕惹禍,而非貪贓。況且,他能當着下屬的面坦陳自己的苦衷,還算是一個誠實的人。不像現在的有些貪官,人家送點小錢,他統統上繳給紀委,待到來了大錢,這才悄悄收下。

視頻

錢可通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