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成本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銷售成本是指已銷售產品的生產成本或已提供勞務的勞務成本以及其他銷售的業務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兩部分,其中,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產品、半成品以及提供工業性勞務等業務所形成的成本;其他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材料、出租包裝物、出租固定資產等業務所形成的成本。
對於主營業務成本,應以產品的銷售數量或提供的勞務數量和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或單位勞務成本為基礎進行確認,其計算公式為:主營業務成本=產品銷售數量或提供勞務數量×產品單位生產成本或單位勞務成本。
就銷售產品而言,產品銷售數量可直接在"庫存商品明細賬"上取得;產品單位生產成本可採用多種方法進行計算確定,如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但企業一經選定某一種方法後,不得隨意變動,這是會計核算一貫性原則的要求。
含義
已銷售產品的生產成本
包括
主營業務成本
稽查
綜述
企業銷售收入實現後,要按月計算銷售成本,企業的銷售收入減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即為銷售利潤。銷售成本與企業利潤計算有着直接關係,是企業所得稅稽查的一項重要內容。銷售成本經常出現的錯弊就是少記或多記銷售成本,使銷售成本失真,造成利潤不實。產品生產成本是否真實,直接關係到銷售成本的真實性,在稽查產品生產成本正確的基礎上再對銷售成本進行稽查:
主營業務成本
一是稽查產成品結轉銷售成本的單價,有些企業為了減少產品的銷售利潤,故意提高產品單價結轉銷售成本,降低庫存產品的成本;稽查時根據"產成品"明細賬把結存產品單價與貸方結轉銷售成本的產品單價進行比較,如果兩者有較大出入,說明結轉銷售成本的單價有問題,需按結轉銷售成本的計價方法進行覆核調整。二是審查結轉銷售數量是否正確。稽查結轉銷售成本計價方法,是在肯定銷售數量正確的情況下計算的,如果結轉的銷售數量不實,企業多轉產品銷售數量,則銷售成本總額亦隨之擴大;稽查時要以"銷售匯總表"中的銷售數量與"產成品"明細賬貸方結轉銷售成本的數量進行對照核查。三是查看產品差異(採取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是否在已售產品與結存產品之間合理分攤,轉入銷售成本的差異額是否正確。要驗算結存產成品所負擔的差異率與轉入銷售成本的差異率是否一致,即差異額除以產品結存數量。
主營業務稅金
稽查時,首先確定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的記錄是否完整,其次測試計算是否正確。要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和"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為主,結合"稅收繳款書"和"稅金計算表"進行稽查;凡屬於預提數大於應繳數的應查明原因,覆核各項稅費與應交稅、其他應交款等項目的勾稽關係。
營業費用
一是根據"營業費用"的借方發生額,對照有關憑證,稽查開支是否真實合理,有無超過標準列支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二是將本期營業費用與上期營業費用進行比較,並將本期各月的營業費用比較,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作出處理。三是選出重要或異常的營業費用檢查其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會計處理是否正確,檢查有無跨期入賬的現象。四是核對營業費用有關項目金額與累計折舊、應付工資、預提費用等項目相關金額的勾稽關係,如有不符,要查明原因。五是檢查營業費用的結轉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多轉、少轉或不轉營業費用,人為調節利潤情況。
成本結轉
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
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有隨銷售隨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做法。隨銷售隨結轉即在商品銷售的同時結轉成本,定期結轉一般在月終一次結轉成本。
分散結轉方式是按照庫存商品明細賬戶逐一計算商品銷售成本,逐筆登記結轉的方式。這種方式計算工作量較大,但能提供每個品種的商品銷售成本詳細資料。
集中結轉方式是按照庫存商品明細賬戶的期末結存數量乘以進貨單價,計算出期末結存金額,然後按大類匯總,在商品類目賬上倒算出商品銷售成本,並進行集中結轉,不再逐筆計算和結轉每個品種的商品銷售成本的方式。這種方式工作簡化,但不能提供每一種商品的銷售成本。
此外,對非商品銷售的發出商品的計算和結轉,包括加工商品發出、商品短缺等,採用隨發生隨結轉的方式。對其計算的單價確定有兩種方法:一是採用逐日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按商品明細賬的當日結存商品的單價計算;二是採用定期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按期初結存商品的單價計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