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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鑼鼓樂

 

 

 

鑼鼓是戲劇節奏的支柱。是漢族民俗文化中必不可少的樂器。戲曲的唱念、表演、舞蹈、武打,都具有很強的節奏性,而鑼鼓是一種音響強烈、節奏鮮明的樂器,有了鑼鼓的伴奏配合,能增強戲曲演唱、表演的節奏感和動作的準確性,幫助表現人物情緒,點染戲劇色彩,烘托和渲染舞台氣氛。

鑼鼓樂器

不論什麼劇種,戲曲鑼鼓都不外乎鑼、鈸和鼓這兩大類。其中,因各類樂器的形狀、型制與製做、使用上的不同,而又有許多品種。鑼鈸類有:鉦鑼、篩鑼、大鑼、小鑼(手鑼)、馬鑼、鏜鑼、雲鑼;大鐃、鈸、大鈸、水鈸、齊鈸、鑔鈸、小鈸、鉸子、碰鐘等。鼓類有:單皮鼓(班鼓)、懷鼓、堂鼓(唐鼓)、大鼓、盆鼓等。作為打拍子用的尚有檀板、梆子、木魚等。每種樂器以其音調高低寬窄的不同,又有着許多品種及其名稱。

演奏鑼鼓時,必須把各種樂器有組織地編排配合起來,由鼓板指揮才能奏出有節奏、有規律的各種音響。各劇種在樂器品種、音色調門的選擇上,樂器的數量和組合配置上,以及所演奏出來的各種節奏型花樣(一般稱為「點子」,有的稱為「牌子」)上,大體都與劇種演唱風格相結合,形成本劇種的獨特風格。如京劇鑼鼓基本上由四種樂器組合而成:大鑼、小鑼、鈸、鼓板(鼓、板是兩種樂器,鼓是單皮鼓,板為檀木板,兩者都由鼓師掌握,故列在一起)。依照特殊的需要,有時並加用堂鼓、小鈸,用以表現特定的情景、氣氛和戲劇情緒。

鑼鼓的組合運用,大體分為3類:第1類由大鑼、小鑼、鈸、鼓板組成,以大鑼為主體;第 2類由小鑼、鼓板組成,以小鑼為主體;第 3類由鈸、小鑼、鼓板組成,以鈸為主體。以上,第1、第2類組合所演奏的各種「點子」是常用的;第3類只是在特殊情況下使用。這幾類由於樂器配置不同,其音響效果、情緒表現也就不同。同一種點子,可以分別用 3種組合形式奏出,雖然節奏一樣,名稱相同,但由於其中主要樂器的不同,音色、音量、力度等的變化,所表現的情調和渲染的情緒也因之迥異。

特點用途

配合身段動作

戲曲表演程式性的規範動作,稱為「身段」。

角色的上下場勢,和在場上的動作表演,都要依照腳色行當,人物身份、性格、感情、行動和其所處的規定情景,需要用不同的鑼鼓點子給予配合,以幫助表現身段動作的規整性和情節、情緒上的連貫性。

引導和結束唱腔

在漢族戲曲藝術中各種人物的唱腔,其開始之前和收住之後,或唱段與唱段之間的銜接、變換,需用鑼鼓點子作為起止和交代,鑼鼓能起到指示唱腔的板式類別和歌唱速度等作用。

伴奏念白、加強語氣

戲曲的念白與吟誦詩句、引子,都是有韻律的。在一段念白的開始與結束,或大段念白,律句、偶句之間,或從念白過渡到唱腔時,都常用鑼鼓穿插,用以承前啟後,點明句逗,劃分段落,從而加強節奏感,烘托語氣、語勢上的輕重緩急、抑揚頓挫,輔助表現喜怒哀樂等感情。

烘托氣氛、渲染情緒

戲曲中戲劇氣氛、情緒、環境、情景,常需要藉助於樂隊伴奏的配合渲染。當管弦之聲不足以表現時,鑼鼓便發揮它特定的作用。 另外,鑼鼓有時也兼作一些音響效果,如表示風雨雷電的各種自然現象,這也是傳統戲曲中的一種藉助手段。

節奏類型

簡介

在漢族戲曲中鑼鼓的名目繁多,結構複雜,但卻有幾種基本節奏類型,它們是構成各種鑼鼓點子的主體或骨幹。以京劇鑼鼓而論,基本上有下列類型:

沖頭類型

這種節奏型的特點,是大鑼與鐃鈸的音響在強弱拍位置上交替出現。如將大鑼音響以 k表示,鐃鈸音響以C表示,則為‖:kc:‖這一節奏音型的任意反覆。這種節奏類型,在京劇鑼鼓中運用得頗為廣泛,是其他許多鑼鼓點子的結構基礎。

長錘類型

這種節奏型的特點,是大鑼與小鑼的音響,分別出現在強拍與次強拍上,而鐃鈸的音響則出現於兩個弱拍上。如以 t表示小鑼音響,則這種節奏型為‖ :kc te:‖的任意反覆。這種節奏型也可以靈活變化,可以是四拍子形式,也可以是二拍子乃至散板的形式。

閃錘類型

這種節奏型的特點,是它具有六拍子的效果,大鑼與鐃鈸音響分別出現於強拍與次強拍,而小鑼兩次出現於弱拍,形成‖:kt ct:‖這種節奏音型的任意反覆。不過由於傳統戲曲很少用六拍子或三拍子,因此在實際演奏時,這種節奏音型仍用二拍子處理。

紐絲類型

這種節奏型的特點,是在小鑼聲部的切分節奏,成‖:kt ctt:‖這種節奏音型的任意反覆,具有很特殊的音響效果。以上節奏類型,為京劇鑼鼓所常用。各種鑼鼓點均以這幾種節奏型為基礎,複雜的鑼鼓點則往往是多種節奏型的組合。[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