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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安 (Nguyen Van An,1937年10月1日—),越南第十屆國會主席。阮文安1937年10月1日生於南定省南定市美新鄉,僱農出身,本人是電力工人。
1959年8月加入越南共產黨,先後任南定市委書記、省委書記。1991年6月在越南第十屆國會第九次會議上當選為越南國會主席,2002年7月再次當選[1]。2006年6月,阮文安在越南第十一屆國會第九次會議上遞交辭呈。
簡介
阮文安 (Nguyen Van An)1937年10月1日生于越南北方的南定省南定市美新鄉的一個僱農家庭。1954年6月參加革命,1959年8月加入越南共產黨,先後任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市委書記、省委書記等職。1986年12月當選越共為中央委員,1991年6月在越共七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1996年當選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任中央組織部部長。2001年4月在越共九大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同年6月在越南第十屆國會第九次會議上當選為越南國會主席,2002年7月再次當選。2006年6月,阮文安在越南第十一屆國會第九次會議上遞交辭呈 ,希望將職務交予年富力強的新領導人。
工作簡歷
1954年 -1960年 :河內電廠工人, 河內電廠工會執行班委員、共青團副書記。
1961年 -1967年:先在國內學習兩年後赴蘇聯留學,學習發電輸電專業,擔任頓和特斯固市留學生黨支部支委員。1967年 - 1969年:在河內電力公司8438工地工作,任電力設計組組長、黨小組組長。
1970年 - 1973年:任南河省第三電力廳實驗處副處長、支部書記、黨委委員、黨委宣訓班班長;南河省電力公司副經理;1972年當選為南河省委候補委員。1974年 - 1976年,阮愛國高級黨校第七期學員。
1976年 - 1980年,次序任河南寧省委常設、省委宣訓班班長、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南定市委書記。
1980年 11月-1987年,任河南寧省委副書記、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第七屆國會代表、國會經濟-計劃與財政預算委員會委員、第五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候補委員。1982年 任河南寧省委書記。1986年 12月:當選為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
1987年 至1996年6月:任中央組織班副班長,其中有一段時間兼任機關黨委書記、條例組織與黨員基層司司長。1991年6月當選越南共產黨七屆中央委員。
1996年 6月至2001年4月,在越南共產黨八屆大會上他被選為中央委員、中央政治部委員,任中央組織班班長,十屆國會代表。
2001年 4月,在越南共產黨第九屆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任中央組織班班長。2001年6月,在國會第十屆九次會議上,被選為國會主席。停止黨中央書記處書記和中央組織班班長 。
2002 年 5 月被選為11屆國會代表。2002 年 7 月,在國會第11屆1 次會議上,當選國會主席。
上任時間
2001年5月22-6月29日,十屆國會9次會議召開,常務副總理阮晉勇作《政府工作報告》。通過了《土地法》(修訂)、《消防法》、《文化遺產法》、《海關法》(修訂)、《陸路交通法》、《刑事訴訟法》(修訂),審議了《勞動法》(修訂草案)。會議任命阮文安為國會主席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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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阮文安連任越南第十一屆國會主席,搜狐,200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