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陸元方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陆元方  [唐][公元639年-701年,唐朝宰相]
  
  陆元方(639—701),字希仲,今江苏苏州人。唐代大臣。历官监察御史、武则天朝殿中侍御史、凤阁舍人、长寿二年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证圣初贬绥州刺史,后复相,仕至文昌左丞,临终尽焚草奏。
  陆元方字希仲,苏州吴人。陈给事黄门侍郎琛之曾孙。伯父柬之,善书名家,官太子司议郎。 元方初明经,后举八科皆中。累转监察御史。武后时,使岭外,方涉海,风涛惊壮,舟人惧,元方曰:「吾受命不私,神岂害我?」趣使济,而风讫息。使还,除殿中侍御史,擢凤阁舍人、秋官侍郎。为来俊臣所陷,后置不罪。迁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坐附会李昭德,贬绥州刺史。擢天官侍郎,兼司卫卿。或言其荐引皆亲党,后怒,免官,令白衣领职。元方荐人如初,后召让之,对曰:「举臣所知,不暇问雠党。」又荐其友崔玄暐有宰相才。后知无它,复拜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后尝问外事,对曰:「臣备位宰相,大事当白奏,民间碎务,不敢以闻。」忤旨,下除太子右庶子。进文昌左丞,卒。
  元方素清慎,再执政,每进退群臣,后必先访问,外秘莫知。临终,取奏稿焚之,曰:「吾阴德在人,后当有兴者。」又曰:「吾当寿,但领选久,耗伤吾神。」有一柙,生平所缄钥者,殁后,家人发之,乃前后诏敕。赠越州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