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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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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楠,清代廣西灌陽縣文市鎮瑤上村人,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乙酉科第七名舉人。雍正年間,任江南吳縣知縣,後改工部主事。因雍正嫌他「倨傲誕妄」、「舉動乖張」、「傲慢不恭」,被發往阿爾泰軍前效力。在新疆著有《通鑑論》十七篇,雍正斥其為:「其論封建之利,言詞更屬狂悖,顯系誹議時政。」雍正七年(1729年)被綁赴刑場處死。同刑人謝濟世則被赦免。
人物史評
《清朝野史大觀》評曰:「以論前史而獲罪者,自陸生楠之獄始。自茲以往,非惟時事不敢論議,即陳古經世之書,亦不敢讀矣。此真歷代文字獄所未前聞也。」(因為評論歷史而獲罪的,從陸生楠冤案開始。自今以後不但不敢議論時政,就是古代經書也不敢讀了,這真是歷代文字獄從來沒有聽說過的事。) 註:清史稿中陸生楠誤作陸生棻。 [1]
冤案始末
陸生楠禍起文字獄 陸生楠冤案,還得從另一事件說起。 謝濟世是廣西全州人。雍正四年翰林院檢討授監察御史。監察御史是諫官。他上任不久,即向河南巡撫田文鏡開炮。田文鏡是雍正帝的心腹特務,因貪虐,營私,誣害科甲出身的官員黃振國等人,已受到直隸總督李紱的參劾,而田文鏡反咬一口,說李紱、黃振國等人結為「科甲朋黨」。在李、田互參的關口,謝濟世又參劾田文鏡,那言論與李紱如出一轍。一直庇袒田文鏡的雍正帝竟懷疑謝濟世受李紱的指使,雖審查下來,並無實據,但他還是將謝革職,發往阿爾泰軍營里效力贖罪。 [1] 怎麼又把陸生楠扯進去了呢?
與謝濟世一樣,工部主事陸生楠也是廣西人。起先謝濟世、李紱參劾田文鏡時,雍正帝以陸生楠既「系廣西人,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為黨援之處」,便不分青紅皂白,將他革職,與謝一起發放軍前同時效力。陸在戍地,也與謝一樣著書立說,只是他不注經,而是論史,著《通鑑論》十七篇。 [1] 雍正七年(1739),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奏稱,在軍前效力的陸生楠寫了《通鑑論》十七篇,其中「抗憤不平之語甚多」,而論述封建的好處,言詞更屬狂悖,顯然是「非議時政」。雍正對此非常重視,親自從《通鑑論》里摘出「論封建」、「論建儲」、「論兵制」、「論隋煬帝」、「論人主」、「論相臣」、「論王安石」、「論無為之治」等8條,以諭旨的形式進行逐條批駁。
第一,論封建(分封制)。陸生楠主張恢復封建制,他認為封建制是古時候聖人創立的永遠沒有弊端的好制度,廢除這種制度後患無窮,不按照這種制度治理國家也有害無利。今天政治不好,社會動亂,都是實行郡縣製造成的。雍正帝追溯秦漢以來郡縣制、封建制的沿革與變遷,說如今天下大一統,「試問今日之禍害何在?陸生楠能明指之乎?」斥陸生楠「狂肆逆惡」,「實天下所不容」。陸生楠又說後世政治昏昧,是由於天下大一統。在這種政治格局中,作為丞相等輔佐人員,日夜操勞,忙於事務性工作,對治理國家無法從大局思考;做第一把手的皇帝,也日理萬機,不可能不忙中出錯,秦始皇出於攬權,致大局於不顧,流毒至今。雍正帝認為有賢君就有良相,斥陸生楠「肆意妄言,支離繆戾」。第二,論建儲(立太子)。陸生楠就漢武帝戾太子事件發論認為「儲貳不宜干預外事,且必更使通曉此等危機」,又說「有天下者不可以無本之治治之」。雍正帝駁斥說,太子應該博通古今,體察民情物理;不立太子是本朝規矩,本朝國本「至深至厚」,「愚人固不能知」,斥陸生楠借古諷今,以「譏本朝之不早建儲貳」的情況,「實為彌天不可赦之罪人」。
第三,論府兵制。陸生楠讚美唐府兵制,認為應當在當今推行,使「國無養兵之費,臣無專兵之患」。雍正帝斥陸生楠「懷蓄逆亂之心,郁不得逞,故以『無養兵之費』搖動人聽,冀或更制以紊亂軍政,所謂『執左道以亂政,言偽學以疑眾』者,王法之所以不宥」。第四,論隋煬帝。陸生楠說,隋代之後的君臣,如果不是偶然因素,大多重蹈隋代君臣的覆轍。雍正帝指出文帝與煬帝的區別,說煬帝自取滅亡,不關天命。第五,論人主。陸生楠認為,「人愈尊,權愈重,則身愈危,禍愈烈。蓋可以生人、殺人、賞人、罰人,則我志必疏,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人雖怒之而不敢泄,欲報之而不敢輕,故其蓄必深,其發必毒。」雍正帝自辯稱:「我做了皇帝以來,日理萬機,都是替天行道,不違反自然規律,也從未濫殺無辜。」斥陸生楠自蓄逆志,「狂悖惡亂」,「肆為咒詛」。第六,論相臣。陸生楠認為,首相奸諂誤國,要允許所有效忠的人有機會密奏情事。就算有不當之處,也不能讓相臣知道。又說:作為君臣,首要的一點是知人善任,不必斤斤計較於政績。雍正帝予以駁斥後表白:「我對於臣下的言論,以情理定是非,從來沒有拒絕言論,也從來沒有偏聽偏信。」第七,論王安石。陸生楠說:王安石擯棄賢才,不聽好的意見,而自己不認為有錯,君王也不知道有錯。雍正一一辯駁後,斥陸生楠「文詞議論,險怪背謬,無理之甚」。第八,論無為之治。陸生楠主張無為而治。雍正認為,從古聖帝明王之道,未有不以勤勞自勵,而以逸樂無為為治的。
為此事,雍正還將廣西在京的官員,特別是臨桂四塘的監察御史陳宏謀大罵一番「你們廣西邊遠小省,在朝廷做官的本就不多,可是竟出了謝濟世、陸生楠這樣的人,可見你們廣西的風俗是多麼的惡劣」。最後雍正認為,陸生楠生在太平盛世,讀書應試,得中舉人,並得以出任朝廷命官,而「懷不逞之邪心」。被充軍邊塞時,又發表猖狂怪誕之說,其用意在於蠱惑人心,擾亂政紀。真是「罪大惡極,情無可逭」。要將陸生楠於軍前正法,以為「人臣懷怨誣訕者之戒」。經各部討論後,雍正七年冬結案,「陸生楠著交與該將軍於軍前即行正法。」同年底,把陸生楠與謝濟世一起縛赴刑場,以待同時處決。可是當陸生楠被處決時,錫保急切傳旨「謝濟世從寬免死」。 [2]這大概是故意拿謝的性命來開個惡意的玩笑吧:雍正帝怕留下殺諫官的惡名,不得不給謝免死,可是在免死之前,先叫他嘗嘗殺頭恐怖的滋味,作為對他觸犯龍顏的一種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