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位於陝西省[1]西安市和平路東十一道巷6號。2000年4月16日,根據國辦發[1999]10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將陝西煤炭工業管理局改組為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實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陝西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為主的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2]。
2、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和上級授權,組織查處煤礦傷亡事故。
3、組織、指導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職業危害防治、煤礦救護隊及其應急救援工作。
5、查處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煤炭企業。
6、承辦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如下:
(一) 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研究分析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目標的建議。
(二) 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等情況;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作出現場處理決定或實施行政處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煤礦企業進行查處。
(三) 檢查指導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地方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執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事故隱患整改及複查,煤礦事故負責人負責追究的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 依法組織或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煤礦安全監察調度、統計信息工作,發布煤礦事故、職業危害等安全生產信息。
(五) 指導煤礦安全生產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研究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科技規劃建議;組織對煤礦使用的設備、材料、儀器儀表、安全標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監察工作。
(六) 按照職責範圍,負責對從事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和煤礦設備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 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指導煤礦安全程度評估工作。
(八)負責煤炭行業註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工作。
(九) 按照職責範圍,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監督檢查為煤礦服務的礦井建設施工、煤炭洗選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 指導、協調或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機關、監察分局和直屬單位幹部管理及人事、勞動工資和財務管理工作。
(十二)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管(包括煤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審核)。
(十三)承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陝西省概況 ,中國網,2009-11-27
- ↑ 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道客巴巴,201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