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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峰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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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峰民(1977年10月29日)為台灣棒球選手,曾效力中華職棒La New熊,守備位置為捕手。近年來經常入選中華成棒隊,曾與葉君璋高志綱並列台灣三大捕手。

2006年12月30日,與蔡采妙結婚。[1]經典賽到上個月結束的亞運,陳峰民今年行程滿到喘不過氣來,在2006年即將結束的日子,峰民今天用「結婚」為這充實又忙碌的1年劃下完美句點。

2010年遭組頭與隊友蔡英峰誣控可能與組頭有來往,板橋地檢署因陳峰民堅持不承認有放水,因此起訴陳峰民,求刑1年6個月,遭La New球團開除。

2011年3月29日,經法院審理,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皆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定讞。

2015年起,擔任緯來體育台中華職棒轉播球評,以另外一種方式「重回職棒」。

2018年8月11日 中職棒球「接受捍力克,揚棄陳峰民」 - 桃猿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2]Lamigo桃猿隊簽下於15歲時曾有少年性侵害犯罪的捍力克,引起各方熱議。

遭誣控涉及假球案

  • 2010年2月11日,陳峰民在內的多名熊隊球員,遭組頭與隊友蔡英峰指控可能與組頭有來往,隔日開始遭到球團暫時停薪。
  • 2月25日,檢方傳喚陳峰民到案調查,因涉案事證尚不明,確因此未做出強制處分,訊後請回,陳峰民否認放水,還主動要求測謊,然經評估身心狀況不佳無法進行測謊,當庭改期候傳,當天檢方也表示「但若認罪且態度良好,將可能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 3月9日,板橋地檢署因陳峰民堅持不認有放水,因此以詐欺與賭博罪起訴陳峰民,具體求刑1年6個月;反觀吳偲佑因坦承放水,態度良好,檢方依職權不起訴處分,遭La New熊隊開除。由於當時仍在場中打熱身賽,陳峰民等於是「被引退」。
  • 2011年3月29日,經法院審理,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皆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定讞。

2011年5月21日 · 事過境遷 我還是覺得陳峰民很無辜[3]他還告發過球員打放水球 而他的案子審的很快 判定無罪之後檢察官在上訴 仍然是無罪 雨刷也說陳峰民不是他這邊的人,甚至陳峰民曾經拜會中職 難道無辜的球員就算受到司法的正義判決 也無法受到應有的對待嗎?中職在某些方面的規定 太嚴格了!

經歷

職棒生涯成績

年度 球隊 出賽 打數 安打 全壘打 打點 盜壘 三振 四死 壘打數 雙殺打 打擊率
2003年 第一金剛 85 240 54 0 22 2 40 19 72 4 0.225
2004年 La New熊 81 235 60 5 30 3 41 26 88 6 0.255
2005年 La New熊 82 258 69 4 31 4 44 21 96 6 0.267
2006年 La New熊 98 317 79 2 30 3 39 33 107 12 0.249
2007年 La New熊 99 305 65 6 35 2 41 25 101 6 0.213
2008年 La New熊 83 261 68 1 29 0 25 30 85 6 0.261
2009年 La New熊 41 109 29 0 15 1 5 18 36 5 0.266
合計 7年 569 1725 424 18 192 15 158 253 585 45 0.246

視頻

獨立特派員 第548集 陳峰民(再見!全壘打)

參考文獻

  • [1]2010年3月9日中華職棒熱身賽傍晚進行同時遭檢方起訴一年半刑期,而此時陳依然在場中比賽,被戲稱為第一個有引退賽的涉賭球員。

外部連結

前任:
陳瑞昌
石金受
中華職棒金手套獎(捕手)
2004年
2006年-2007年
繼任:
石金受
郭一峰
前任:
石金受
中華職棒最佳十人獎(捕手)
2004年-2005年
繼任:
王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