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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居留 |
非法居留 具體說就是入境時,移民局發給的小白卡,也就是I-94表上的時間超過了就叫非法居留,即使是多次往返的簽證,超過了也算非法居留。非法居留後也不能到第三國簽證。但是如果你在美國非法打工,然後I-94表過期,不算逾期居留。但如果被移民局發現你非法打工,從被逮住的那天算起,你就是非法居留。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非法居留 [1]
外文名 illegal residence
隸屬 法律 [2]
行為 違法
中國解釋
非法居留是指在中國居(停)留的外國人,未在簽證或居留許可規定的有效停留期內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證件的違法行為。
由於非法居留問題過於複雜,其中有許多例外情況,所以我們在這裡可能要用到許多"但是"來解釋。
美國做法
到底非法居留180天、365天應從哪天算起呢?舉例說,你入境時,移民局給你的小白卡寫着在美國可居留兩個月,如果你住滿兩個月後還沒有離境,那麼從過期那天算起,180天後你就被限制三年內不准再入境。但如果你到兩個月的期限時請延期或申請改換身份,報上去申請的120天內不算黑,但如果移民局120天後沒有批准你的申請,那麼從121天開始你就是非法居留。大家都知道,由於移民局積案甚多,B-1、B-2簽證延期需要120天到210天,如果移民局拖延了時間,致使你的身份黑了,雖說是移民局的責任,但身份黑了你自己仍然要承擔後果。這就是我剛才說的,正當的法律程序到哪裡去了?不知道。
根據移民法的解釋,從三種不同的情況來具體看看怎樣的情況下是非法居留。
第一種, 如 果是以F-1、J-1進入美國,你的I-94表上有DURATION OF STATUS的字樣,意思是說只要在美國保持合法身份,你就不算非法居留。即使是申請延期或轉換身份的申請被拒絕,那也許是因為你申請轉換身份的條件不夠,只要你沒有非法打工,就不能算你身份黑了。如果拒絕的原因是因為非法打工或未保持身份,非法居留的時間則從被拒絕的日期算起。
第二種情況是,以B-1、B-2或H-1、H-2來美的人,他的I-94表上註明了在美國合法居住的日期。如延期或轉換身份沒有得到批准,如果移民局拒絕是在I-94到期之前,非法居留的日期從I-94到期的時間算起;如果拒絕是在I-94到期之後,但尚未超過120天,非法居留的時間則從移民局拒絕的日期算起。
第三種情況,如果I-94已經過期,也過了120天,非法居留那就從第121天算起,超過180天,出境後三年不得入境。
如果問要是不出境,移民局又沒有查出來,是不是就沒有問題了?我們說將有很大的問題。這跟另一個法律相關。原來的法律規定,不管你是非法打工還是逾期居留,只要你具備其他條件可以申請永久居民的話,只要交一千美元的罰款,可以依然在美調整成綠卡身份而不必離開美國。但現在那個法律已經失效,現在只要你身份黑了,即使有條件申請綠卡,你也必須先回到你原來的國家,離開美國之後才能再申請綠卡。但是一旦你離開美國,那個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的限制就落在了你頭上。所以只要逾期居留超過規定的天數,就受三年或十年不准入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