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平紀念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香港和平紀念碑是香港一座紀念碑,位於香港中環遮打道,於1923年豎立,原為紀念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殉職的軍人而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紀念碑也紀念在二次大戰中殉職的軍人,後來擴展至在香港保衛戰中的所有死難者。和平紀念碑於2013年列入香港法定古蹟[1]。
設計及歷史
和平紀念碑於1923年5月24日由當時港督司徒拔揭幕。和平紀念碑仿效自1920年建成,由埃德溫·魯琴斯爵士設計的倫敦白廳和平紀念碑,而百慕大及奧克蘭的同類紀念碑亦採用同樣設計。
和平紀念碑原先是為紀念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死難者而建,最初只刻上英文「The Glorious Dead」(意即光榮殉難者)字樣及一戰年份「1914~1918」,其後為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死難者,加刻「1939~1945」的年份,直到1981年紀念碑側面加刻「英魂不朽 浩氣長存」八個中文字,以表示和平紀念碑為紀念所有死難者,特別是為港捐軀的陣亡將士而建。石碑上方刻有「MCMXIX」羅馬數字,代表1919年——《凡爾賽和約》簽訂的年份。
和平紀念碑屬於古典復興建築風格,外觀設計勻稱,位於階式長方形花崗石地台中央位置,經由四條呈十字形的行人徑到達,四周為平時封閉的草坪,突顯紀念碑的莊嚴肅穆。紀念碑的基座呈階梯形,上面部分採用壁階設計,逐漸向上縮窄,頂部為一長方形石棺,上面飾有石制花圈。和平紀念碑是香港惟一正式為紀念第一次世界大戰死難者而建的紀念碑,至今仍然保留原貌。
2013年11月22日,古物事務監督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和平紀念碑列為法定古蹟。
紀念活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政府將每年的11月11日訂為和平紀念日(即《康邊停戰協定》簽訂日)港督與殖民地官員每年均出席大型悼念及閱兵儀式。香港重光後,香港政府把「和平紀念日」訂於每年11月第二個星期日,1946年起將8月30日另訂為香港重光紀念日,以紀念英國在二次大戰後正式重新管治香港,當天更列為公眾假期。1968年起,重光紀念日改為8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香港主權移交後,易名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日期改為8月15日,即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的日子[2]。1998年後由於特區政府將佛誕列為公眾假期,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不再是公眾假期,但每年的兩個紀念日仍會在和平紀念碑進行紀念活動。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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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環和平紀念碑等建築被列為香港法定古蹟,東方網,2013-11-23
- ↑ 【本地新聞】團體舉辦香港重光70周年紀念儀式,香港財華網,201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