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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中文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外文名稱;Passport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證件類型;護照 簽發機構;香港入境事務處 簽發對象;擁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有效期;10年,5年 |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一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授權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給中國籍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護照,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1]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館處則為旅外公民代為辦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護照一般效期為10年,16歲以下兒童的護照效期則為5年。
165國給予香港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者落地簽證的入境安排。
序言介紹
1997年7月1日前,多數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英國屬土公民,持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其餘並非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居民則持香港身份證明書。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後,約350萬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原有的英國屬土公民國籍經過登記後改為英國海外國民,可以申請海外國民護照。而部分香港居民透過其他途徑,例如居英權計劃,而取得英國公民身份,可以申請英國公民護照。出生在中國領土及英屬香港的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為中國公民,可以申請香港護照。
2004年4月1日起,香港護照持有人前往日本可以獲得免簽證待遇,致使該年全年的香港護照申請人數達63萬宗,比較2003年的47萬宗劇增1/3。
申請資格
中國公民; 香港永久性居民; 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雖然《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規定未滿11歲人士不用登記領取身份證,惟基於上述《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規定,11歲以下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時,必須同時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可以郵寄、投遞、在網站上或者親臨入境事務處辦事處遞交香港護照申請書。在海外居住的申請人則以可以經由中國駐外國使領館遞交申請。審批申請及印製護照個人資料的工作,均由入境事務處辦理。
由2007年12月22日起,18歲或以上的合資格成年申請人,不論身處香港或海外,均可以在網上遞交香港護照申請。惟護照遺失或者損毀,則必須親身遞交換領申請。
護照申請
16歲或以上人士(護照有效期為10年)--32頁:370港元(海外申請:41.5美元)
48頁:460港元 (海外申請:59美元)
16歲以下兒童 (護照有效期為5年)--32頁:185港元(海外申請:21美元)
48頁:230港元(海外申請:29.5美元)
本地申請:10個工作日(2007年2月5日起簽發的電子特區護照)
19個工作日(凡未滿11歲而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
海外申請: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4至6個星期
未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6至8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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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製作 , 360搜索 2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