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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英語:Hongkong Post)成立於1841年,現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郵政部門,原本隸屬於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於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被劃入新成立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1]。
郵政署於1995年開始轉型為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財政自主,以比較商業的手法經營郵政業務,郵政署的收入來自售賣特殊郵票、傳統郵遞、特快專遞及繳費服務(如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等。郵政署亦為香港人提供辦理電子證書服務。
歷史
香港郵政早於《南京條約》簽訂前的1841年8月28日已經成立,在開始時經營權屬於英國皇家郵政,直到1860年5月1日經營權轉讓至郵政署署長。香港郵政自1877年4月1日以英國海外領土的一部分加入成為萬國郵政聯盟成員,於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後仍然繼續參與,並且繼續以中國郵政以外的一個獨立實體營運。
香港第一所郵政局設立於聖約翰座堂附近之小山崗上,於1841年11月12日啟用,當時華人稱其為書信館,其後於1846年遷至皇后大道中與畢打街,再於1911年遷至位於在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交界處(現址為環球大廈)。直至1970年代因為興建港鐵中環站,郵政總局再次搬遷,於1976年8月1日搬遷至康樂廣場2號的現址。
第一套香港郵票於1862年12月8日發行;此前,只有駐港英軍可以使用英國郵票寄出郵件,其他香港居民則沒有任何郵票獲准使用。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回歸前一日,駐港英軍在香港使用郵政服務是使用英軍郵政局的號碼以及地址BFPO 1,並且可以當作在英國本土內使用。
早期郵政局並無固定的收件和派件時間,寄信人只需要將信件放置在郵政局的接收桌上,至於收信則是自己去檢查由外地寄來的郵件,秩序混亂。直到1843年,郵政局才有規定,閒雜人等不得擅自檢查局內郵件。
1989年,香港郵政於中環郵政總局引入自動化郵件分揀機。
1993年7月1日起,香港郵政不再負責監督電訊業,相關職能改由同日新設的電訊管理局擔當。
1994年,由於面對銀行的激烈競爭,郵政署終止與13個海外郵政機關提供匯款服務,當中包括菲律賓郵政。
1995年8月1日起,郵政署以營運基金形式運作,於開始以此方式運作時,獲得資本投資基金注入21.01億港元的初期資本。於1996年至1997年度及1997至1998年度,來自集郵服務的利潤異常豐厚,分別為7.295億港元及12.181億港元,使到郵政署在該兩個年度各自錄得經營利潤超逾10億港元。因此,在該兩個年度,郵政署均可以達到財政司司長所釐定的每年10.5%的固定資產回報目標。
1996年,郵政署提供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匯款服務,原因是越來越多中國大陸集郵人士匯款郵政署購買集郵產品。同年,郵政署認為提供與菲律賓的匯款服務亦具市場潛力,原因是大量菲律賓家務助理在香港工作,需要匯款回鄉。所以,郵政署與菲律賓郵政研究匯款服務的發展潛力。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香港郵筒被漆成與英國郵筒相同的紅色,並且刻有英國皇家徽章。香港主權移交後,郵遞員的的制服及郵筒的顏色主調更改為綠色及紫色,並且使用新的郵政標誌。截至2011年12月,59個刻有英國皇家徽章的殖民時代郵筒仍然在香港街道上被使用。2015年,陳佐洱批評香港在回歸後沒有「去殖民化」,香港郵政以「不合宜」為理由,計劃除去郵筒上的英國皇家徽章[2]。
郵品炒賣風氣過後,香港郵政缺乏了郵品銷售此主要收入來源,由1998年至1999年度起,來自集郵服務收入亦顯著下跌。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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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關於香港郵政 ,藏品投資網,2015-07-09
- ↑ 港改造「王室郵筒」引爭論 「去殖」變敏感問題,中國青年網,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