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統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馬鞍山市內國家和省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統計工作規範性文件;監督實施國家和省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的組織。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統一組織全市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全市性的基本統計數據;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基本數據、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研究擬訂市、縣、區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及時測算、上報和公布綜合評價考核結果,對全市經濟運行狀況,提供信息和諮詢建議;組織開展全市建設全面小康社會指標監測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審查全市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完成國家、省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
(七)組織實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組織完成全市地方性統計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八)負責全市統計人員崗位專業知識培訓;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協助省局組織開展職稱評審[2]工作。
(九)協調國家統計局設在我市的直屬調查機構;協助管理省統計局拔給縣、區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
(十)指導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馬鞍山市統計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最新!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工作分工調整 ,搜狐,2019-04-03
- ↑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與專業技術職稱的區別 ,搜狐,201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