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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行政區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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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改制成為南臺灣具潛力與競爭力的大高雄市。改制前的高雄市,身為臺灣第二個直轄市,擁有國際海港與空港,在金融、物流、產業能量等條件亦均已齊備,不過,二十一世紀以來,中國、韓國快速崛起,高雄港的競爭力受到嚴峻的挑戰。縣市合併後,整合原高雄縣市腹地、人口規模,可提高其與亞洲各國際級城市的競爭力,原高雄市是海陸空三棲運輸中心,而環繞其四周的原高雄縣,雄厚的產業基礎與充足的土地資源,正可補其不足。
就歷史而言,改制前的高雄縣、市在明鄭、清領時期就已原屬同一行政區域了,西元1661年(永曆15年)3月鄭成功攻佔在臺的荷蘭人,5月設一府二縣(承天府、天興縣、萬年縣),今日高雄縣、市轄境同屬萬年縣。西元1683年(康熙22年)鄭克塽降清,臺灣歸併清朝版圖,翌年設臺灣府及臺灣、鳳山、諸羅三縣,鳳山縣治原設在興隆莊(今左營舊城內),到了西元 1786年(乾隆51)年,林爽文起事抗清,鳳山縣城被攻破,1788年(乾隆53年)間,在欽差大臣福康安的奏請下,認為左營的鳳山縣城被防守,而下埤頭街(今鳳山)不僅民房稠密且為往來要路,鳳山縣城因而搬遷至下埤頭街。
在下埤頭街興築新城,原來在左營的鳳山縣縣城即被稱為舊城。由此可知,早在二百多年前高雄縣市的關係就是密不可分了。[1]
日治以前
1664年,高雄曾被劃入鄭氏王朝下兩個州之一的萬年州。進入清朝後,於1684年被劃入鳳山縣,並曾將縣治設於興隆里(今左營)。1920年9月,行政區域改革開始,日本人將地名從「打狗」改為「高雄」,並將本市劃為「高雄郡高雄街」,隸屬於高雄州;四年後廢除高雄郡,直接將高雄街改設為「高雄市」,仍隸屬於高雄州,自此高雄正式取代鳳山成為此區域之名。
1940年,高雄市併入原隸屬岡山郡的左營庄、原隸屬鳳山郡鳳山街的籬仔內、崗山仔,以及原隸屬鳳山郡小港庄的草衙、佛公,人口數一舉超越臺南市而成為全臺第二大城市。1943年,再度併入原隸屬岡山郡楠梓庄的楠梓、土庫、後勁等地區。
舊高雄市
1945年日本自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高雄市被劃為省轄市,隸屬於臺灣省。根據《高雄市志》,劃為省轄市後,將日治時期的32區整併為19區,初以數字命名,後命名為楠梓區、後勁區、右沖區、左營區、內惟區、田町區、湊町區、旗後區、中洲區、堀江區、鹽埕區、前金區、大港埔區、三塊厝區、覆鼎金區、苓雅寮區、前鎮區、戲獅甲區、草衙區;1945年底再整併為12個以數字命名的區。1946年高雄市再次將區劃整併為十個:鹽埕、鼓山、左營、楠梓、三民、新興、前金、連雅(於1952年更名為苓雅)、前鎮與旗津。
1979年7月1日,行政院將高雄市升格為院轄市;同時鄰近前鎮區、當時隸屬於高雄縣的小港鄉也劃入高雄市管轄,為今小港區。1983年,位於南海的東沙群島以及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2005年南沙群島中的中洲島,行政管理上開始由本市旗津區中興里管轄。 改制前高雄市的轄區範圍(台灣本島)中,極東為小港區坪頂里,極西為鼓山區桃源里,極南為小港區鳳鳴里,極北為楠梓區清豐里。全市共劃分為11區,分別為:
行政區 | 面積(單位:平方公里) |
楠梓區 | 25.8276 |
左營區 | 19.3888 |
鼓山區 | 14.7458 |
三民區 | 19.7866 |
苓雅區 | 8.1522 |
新興區 | 1.9764 |
前金區 | 1.8573 |
鹽埕區 | 1.4161 |
前鎮區 | 19.1309 |
旗津區 | 1.4639 |
小港區 | 39.8753 |
總計 | 153.5927 |
舊高雄縣
- 市(1):鳳山市
- 鎮(3):岡山鎮、旗山鎮、美濃鎮
- 鄉(23):大寮鄉、林園鄉、仁武鄉、路竹鄉、大樹鄉、鳥松鄉、梓官鄉、橋頭鄉、茄萣鄉、大社鄉、燕巢鄉、阿蓮鄉、湖內鄉、彌陀鄉、內門鄉、六龜鄉、永安鄉、杉林鄉、田寮鄉、甲仙鄉、桃源鄉、茂林鄉、那瑪夏鄉
傳統上高雄縣有所謂「三山區」之說,係襲用日治時期「郡」劃分法,分為岡山區(相當於原岡山郡,包含原岡山鎮、路竹鄉、梓官鄉、橋頭鄉、茄萣鄉、燕巢鄉、阿蓮鄉、湖內鄉、彌陀鄉、永安鄉、田寮鄉等行政區)、鳳山區(原鳳山郡,包含原鳳山市、大寮鄉、大樹鄉、林園鄉、仁武鄉、鳥松鄉、大社鄉等行政區)、旗山區(原旗山郡,包含原旗山鎮、美濃鎮、內門鄉、六龜鄉、杉林鄉、甲仙鄉、桃源鄉、那瑪夏鄉、茂林鄉等行政區)。
合併改制
當前行政區劃
地理分佈
下圖表示合併改制之後高雄市各區之地理位置關係及鄰近縣市之相對位置。
該連結列出各區詳細統計資料。其中所屬地區標示的「原高雄市」指合併改制前高雄市所領有之行政區,而鳳山地區、岡山地區、旗山地區則沿用上述舊高雄縣之「三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