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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廷珍(清康熙八年-乾隆二十一年,即1669年-1756年),字君璧,清景州(今景縣)人。

生平簡介

參與校訂《樂律淵源》

從師李文貞梅定久學習《算法九章》、《三角之學》以及天文、地理、河渠、樂律、盡得其奧秘。 李光地督學,招入幕閱卷,旋以舉人薦直內廷,與王蘭生梅瑴成校樂律淵源。五十二年,成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 校對《周易》、《性理》諸書。五十四年,遷侍講,直南書房。康熙五十五年(1716)擔任日講起居注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轉為侍讀。康熙五十九年(1720)充任江南鄉試正考官,主試江南,又擢升佔詹事,不久升為內閣學士。據《清史稿·職官二》載,太子詹事府設詹事一人,為正三品。其職責主要是,「掌文學侍從,經筵日充講官,編纂書籍,典試提學,如翰林。並豫秋錄大典。」所謂經筵,就是給皇帝上理論課。最初是由大學士主管經筵儀式,參加的人員有尚書、左都御史、通正使、大理卿、學士等,翰林兩人進講。

魏廷珍的首要任務是清查張應詔侵蝕加根課銀案

康熙六十一年(1722)管理兩淮鹽政。首要任務是清查張應詔侵蝕加根課銀案. 魏廷珍到任後,立即封存賬目,對歷年鹽稅收入支出等項進行核查。查出歷年短缺稅銀150萬兩。他上奏朝廷,提出用30年時間補足這一巨額虧空。針對指控張應詔受賄貪腐一事,魏廷珍據實上奏康熙帝:「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始派餘銀十五萬兩,三十八年(1699年)上南巡豁免。及織造曹寅李煦更番歷任鹽差十年,又加織造銅觔等銀每年二十七萬餘兩,增至三十二萬兩。曹李任滿,例應除之。」就是說,張應詔任上短虧稅銀,不是張應詔貪佔侵蝕,而是由曹寅、李煦任鹽差十年積累遺留下來的,另有15萬兩已是康熙帝三十八年南巡時親自豁免;按清廷定製,虧空稅銀應在任內賠補償還。對於這個結果,康熙帝並不滿意,對於曹李二人所欠虧空,他已下旨命李陳常彌補,怎麼還有如此虧空?是李陳常抗旨不遵,還是有人故意欺瞞?接到魏廷珍奏報後,又下旨「再命工部尚書李先復、通政司使圖蘭往理」(《永憲錄》)。康熙帝令工部尚書李先復、通政司使圖蘭,一漢一滿兩名要員再赴兩淮核查,結果是魏廷珍所奏屬實。 就這樣,張應詔冤屈得雪,還以德操清白之名,奉調入朝為御史。但造成虧空的直接責任者曹、李二人,並沒受到追究,所欠稅銀由誣告者程庭賠補了事。至於逼令程庭誣告張應詔的兩江總督長鼐,大概是無顏面對皇恩浩蕩的「聖上」吧,時間不長就死掉了。

上諭:「廷珍學問操守勝人,乃料理刑名錢穀,非過則不及。」

雍正元年(1723),魏廷珍任湖南巡撫。雍正元年,授偏沅巡撫。世宗諭曰:「爾清正和平,但不肯任勞怨。今為巡撫,宜剛果嚴厲,不宜因循退縮。」雍正二年(1724),以辰谿諸生黃先文故殺人,讞鬥殺擬絞,遇赦請免;會同民譚子壽等因姦斃三命,擬斬候,皆失出;又以撥綠旗兵餉未具題:部議降調。上諭:「廷珍學問操守勝人,乃料理刑名錢穀,非過則不及。」召回京,授盛京工部侍郎。

清查錢糧,核對關稅,清除積弊

雍正三年授安徽巡撫,又以按治涇縣吏王時瑞等假印徵賦,寬徇,為部駁,上戒其毋姑息。廷珍疏言:「清釐錢糧,官吏侵蝕,往往匿民欠中,不易清察。請視民欠多少,多限一年,少限半年,分別詳察。官吏侵蝕,循例責償,如實欠在民,督徵催解,州縣有逋賦,繼任受代,許以時察報。」詔如所請行。嗣以清察限促,敕部更定。廣東總督孔毓珣入對,言道經宿州靈壁,積潦妨稼,上責廷珍怠玩,令出俸疏濬。廷珍乞內補,上不許。雍正八年(1730),魏廷珍調任湖北巡撫。九年,召回京,授禮部尚書。十年,授漕運總督,署兩江總督。十二年,授兵部尚書。十三年,仍調禮部。

因老病罷歸

乾隆皇帝繼位之初,魏廷珍奉命守護泰陵。乾隆三年,授左都御史。四年,遷工部尚書。乾隆五年(1740)因老病罷歸。上以:「廷珍在世宗朝服官中外,不克舉其職,屢奉申誡,今以老病乞休,似此因循懈怠、持祿保身之習,斷不可長。」命奪官。時方苦旱,太常寺卿陶正靖謝上入對,上問:「今苦旱,用人行政或有闕失,宜直言。」正靖因奏:「廷珍負清望,無大過。近日放還,天語峻厲,非所以優老臣。」上霽顏聽之。後數日,上以語禮部尚書任蘭枝,蘭枝言正靖其門生也。上知蘭枝與廷珍為同年進士,因不懌,諭:「朝臣師友門生援引標榜,其端不可開。」命蘭枝書上諭戒正靖,蘭枝書上諭,言:「上問正靖,知為蘭枝門生。」上詰蘭枝,蘭枝對「年老耳聾,一時誤聽。」上愈怒,責蘭枝詐偽,對稱「老」,以舊臣自居,下吏議,蘭枝、正靖皆奪官。上命留蘭枝,正靖降調。

乾隆皇帝親賜其「林泉耆碩」之匾額

乾隆十三年(1748),乾隆皇帝東巡途經景州,魏廷珍聞訊前往迎駕,乾隆皇帝親賜其「林泉耆碩」之匾額,並賜詩一首,有句云:「皇祖栽培士,於今剩幾人?」並書「林泉耆碩」榜賚之。十六年,又賜詩,予其子錫麟廕生。二十一年,復東巡,廷珍迎謁,年已將九十,又賜詩,予錫麟員外郎銜。同年魏廷珍亡故,時年88歲。賜祭葬,諡號「文簡」。[1]

在康熙中後期與紀曉嵐並稱二才子

魏廷珍歷事康、雍、乾三朝。為雍正、乾隆的老師,為官清正和平,纖毫不染,名揚朝廷內外。;在康熙中後期與紀曉嵐並稱二才子。君璧此作,佈局密不透風,行筆迅疾勁健,淋漓頓挫,沉著暢快,險而不怪、老而不枯,通篇一氣呵成,有不可一世之慨。

景州魏廷珍與無梁殿的傳說

清代,在景州流傳著 「從南京到北京,頂數景州錢糧輕」的說法。傳說,景州籍康、雍、乾三朝重臣魏廷珍 康熙五十二年 , 魏廷珍中探花 ,陪同皇帝南巡時過開福寺,乾隆皇帝見寺內的無量殿木椽[chuán] 重重咬合,不見一根房梁,脫口說道: 「此殿無梁(糧)?!」魏廷珍和景州地方官馬上叩地謝恩:「謝萬歲爺,免去景州的錢糧!」皇帝金口玉言,話已出口,不能收回。至此,這一帶交納的錢糧就少了。 [2]

=魏廷珍乃《紅樓夢》中林黛玉之父林如海原型人物

2000年5月,鄂州大學教授童力群經考證認為,魏廷珍乃《紅樓夢》中林黛玉之父林如海原型人物。為此,《衡水日報》特辟專欄共各界考訂論證達三月之久。 近年紅學專家張志堅,認定魏廷珍為賈雨村原型,且著書立說,得到我國著名作家二月河首肯。

魏廷珍歷事康、雍、乾三朝。為雍正、乾隆的老師,不畏權勢,甚至連康熙帝的面子都不看,查清了曹寅李煦及兩淮鹽司歷年積累的巨額虧空,而且還張應詔以清白之身,使之成為雍正朝名標清史的廉吏。在康熙中後期與紀曉嵐並稱二才子。 雍正五年(1727年),曹寅父子案再度發酵。在康熙帝的庇護下,曹氏一族,除連任兩淮鹽政,任江寧織造已60餘年。康熙帝去世後,曹氏一族失去庇護,加之雍正帝即位後清理財政刷新吏治,時任江寧織造的曹頫又被查出巨額虧空,雍正帝沒有照顧先帝的面子,而是新賬、舊賬一起算,下旨罷免曹頫,抄沒家財。有專家比對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京城全圖》研究,隋赫德回贈曹家的宅院應為今蒜市口街16號院,即今廣渠門內大街207號院。(王彬著《曹雪芹在北京的歷史遺蹤》,光明日報,2015年12月4日) 所以,如不是魏廷珍秉公辦案,或許曹氏家境不會清貧到如此地步,曹寅之孫、曹顒之子曹雪芹也不會在「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繩床瓦灶」的艱難環境中,「披閱十載」(《紅樓夢》第一回),發奮著述,成就曠世經典《紅樓夢》,正所謂「造化弄人」。從這個意義上說,是魏廷珍催生了《紅樓夢》。

   這大概也是一種歷史的悖論。[3]


着作

着作有《課忠堂詩鈔》及《伐蛟說》。


詩詞>古風

[4]

贈潛山張節孝

骨肉本天屬,不以憂患間。張公至性人,高節光寓縣。

獻逆亂天常,殘傷及枯幹。守死獲父靈,竟以血同濺。

弱孫初髫齡,詈賊氣沖漢。蘭玉甘摧折,行路盡悲怨。

有僕枕屍股,泣訴腸欲斷。精誠格豚魚,渠兇為感嘆。

三世歸楄柎,匡勷成饋奠。人生豈無死,天網明如電。

至今潛山族,華簪享餘善。


贈文安王孝子

天性惟一本,孺慕無盡時。晨昏猶省問,況乃生別離。

所以至孝心,感通若神奇。文安王孝子,派出太原支。

父避徭役苦,飄然天之維。豈不桑梓念,政猛過於虒。

生子襁褓中,乳哺仰母慈。命名縱有意,焉知後會期。

子長未識父,向母窮端倪。一聞五內裂,旭日繞寒颸。

雛烏尚反哺,孤雲且暮歸。痛父無所依,徒生復何為。

拜母出門去,新婦初結褵。屍饔已有託,四海往追馳。

逾趙凌燕塞,跨齊越海湄。朝餐荒煙裡,暮宿孤魂祠。

籲天血泣雨,逢人淚陳辭。影響兩無音,茫茫去何之。

艱阻窮且困,志益堅不疲。寤寐鬼神啟,精誠天地知。

夢繞田橫島,卜協帶山崥。識貌究難辨,訊名豁不疑。

旁觀驚且嘆,父子痛把持。漂零二十載,會合翻成悲。

棄緇歸故里,舊案得齊眉。郡邑上其事,朝廷旌門楣。

蘭桂聯翩起,科名世第推。至今華纓結,孝乃萬事基。

吾聞古之人,壽昌良可師。孰知三百年,前後同一規。

固由秉彝性,真切自天機。尤喜教化興,培植世風移。

名教賴以振,慚無華黍詞。所望采風人,於此日孳孳。



參考資料

官銜
前任:
錢以塏
禮部漢尚書
雍正九年十月戊申-雍正十年二月乙未
(1731年11月17日-1732年3月3日)
繼任:
張大有
前任:
尹繼善
兩江總督
雍正十年九月庚寅-雍正十一年正月壬辰
(1732年10月24日-1733年2月23日)
繼任:
高其倬
前任:
涂天相
兵部漢尚書
雍正十二年十二月丁巳-雍正十三年二月庚戌
(1735年1月9日-1735年3月3日)
繼任:
高起
前任:
吳襄
禮部漢尚書
雍正十三年二月庚戌-雍正十三年十月
(1735年3月3日-1735年)
繼任:
任蘭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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