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桂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鮑桂星(1764—1824)字雙五,一字覺生。安徽歙縣人,清朝官吏。
- 嘉慶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中允。
- 嘉慶九年,典試河南,留學政。十三年,典試江西。
- 嘉慶十五年,督湖北學政。累遷至內閣學士。因事革職,官終詹事。
- 鮑桂星少從同縣吳定學,後師姚鼐,詩古文並有法,著有進奉文及詩集,又嘗用司空圖說輯《唐詩品》。[1]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 鮑桂星 | 出生日期 | 1764年 |
字 號 | 字雙五、一字覺生 | 逝世日期 | 1824年 |
所處朝代 | 清代 | 籍 貫 | 安徽歙縣 |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嘉慶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中允。九年,典試河南,留學政。十三年,典試江西。十五年,督湖北學政。累遷至內閣學士。十八年,任滿,既受代,聞林清之變,疏陳十事,急馳至京,仁宗嘉之,曰:「汝所奏已次第施行矣。」擢工部侍郎,充武英殿總裁。
鮑桂星性質直,勇於任事。十九年,疏陳刊書及校勘事宜。又劾提調劉榮黼等不職,命王大臣按之。榮黼面訐桂星曾言滿總裁熙昌所校,不過偏旁點畫,修改徒延時日;且言近日有旨,旗人不足恃,故督撫多用漢人。上聞之,怒,命傳詢。
鮑桂星對聞自侍郎周兆基,且言在部與滿員共事,多有徇私背公,而兆基不承;又指同官熙昌及慶溥囑託部事,兩人亦不承。以任性妄言,下部嚴議,詔斥桂星指訐慶溥、熙昌囑託無據,其咎小;妄言朝廷輕滿洲重漢人,亂政之大者:革職,不准回籍,令在京閉門思過,責五城御史嚴察;如私著詩文有怨望誹謗之詞,從重治罪。越五年,上意解,復官編修。
宣宗即位,召對,諭曰:「汝昔所劾,今已罷斥。」擢侍講,又擢通政司副使,意頗向用。道光四年,擢詹事。未幾,卒。
鮑桂星少從同縣吳定學,後師姚鼐,詩古文並有法,著有進奉文及詩集,又嘗用司空圖說輯《唐詩品》。
人物著作
- 著有《覺生古文》4卷、《覺生詩鈔》10卷、《詠物詩鈔》4卷、《詠史詩鈔》3卷等。另輯有《唐詩品》85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