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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火星(1909-1971),男,漢族,字以和,曾用名[黃火生],[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龔坊鎮姚家村]人。歷任第十兵團政治部主任兼福建軍區政治部主任,廈門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及主任。1954年起任江蘇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兼中央軍委總直屬隊政治部主任。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和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71年4月27日因病逝世於北京。
黃火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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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江西撫州樂安縣 | 1909年7月11日
逝世 |
1971年4月27日 北京 | (61歲)
國籍 | 中國 |
別名 | 黃火生 |
職業 | 軍人 |
人物生平
黃火星(1909年7月11日-1971年4月27 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龔坊鎮姚家村人。生父姓陳,兄弟三人,排行老二。七歲隨父母、弟逃難至江西景德鎮。因母親亡故無錢安葬,被賣身給在景德鎮當瓷器工人的江西省樂安縣龔坊鎮爐下大隊姚家村人黃聚發為子,取名黃火生,號以和。
1917-1918年在景德鎮公興和燒瓷工廠學徒。1919-1920年在景德鎮讀私塾。
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次年轉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弋陽游擊大隊政委,第十一軍第一團政委,福建軍區分區政委、縱隊政委。參加了贛東北蘇區反「圍剿」和閩西三年游擊戰爭。
抗日戰爭時期,任新四軍第二支隊團長、第七師政治部代主任、含和支隊政委、第七師旅政委。解放戰爭時期,任華中野戰軍縱隊副政委、第八兵團軍政委。參加了宿北、萊蕪、淮海、渡江、漳廈等戰役。
建國後,歷任第十兵團政治部主任兼福建軍區政治部主任,廈門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主任。
1954年起任江蘇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兼中央軍委總直屬隊政治部主任。
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和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1971年4月27日因病於北京逝世。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
1930年春,在共產黨員余金德、共青團員張炳生的直接教育下,參加了黨領導的景德鎮工人發動的春荒鬥爭。10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浮梁(今屬景德鎮)司務長,贛東北紅軍學校團支部書記,弋陽第四游擊大隊政治委員,貴(溪)余(江)萬(年)游擊縱隊俱樂部主任,贛東北赤色警衛師第1團團委書記兼俱樂部主任,獨立第10團政治委員,紅10軍第82團連政治指導員等職。參加中央革命根據地第一至第三次反「圍剿」作戰。
1933年1月隨紅十軍轉入中央革命根據地,任紅一方面軍紅十一軍第三十一師第九十五團政治委員,率部參加第四次反「圍剿」作戰。 1934年調任福建軍區第三軍分區政治委員,率地方紅軍參加第五次反「圍剿」作戰。同年10月中央紅軍主力長征後,奉命留下堅持鬥爭。
1935年4月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第四軍分區(亦稱杭代支隊)司令員(支隊長)。
1936年春任閩西南抗日討蔣軍第二游擊作戰分區政治委員,後改稱閩西南第二縱隊,任政治委員兼第五支隊政治委員。率部堅持艱苦的南方三年游擊戰爭。
抗日戰爭時期
抗日戰爭爆發後,所部改編為新四軍第二支隊第三團,任團長,率部北上奔赴抗日前線。
1940年擔任新四軍新編第二支隊政治委員。
1941年皖南事變時突圍衝出,此後歷任新四軍第七師第十九旅第五十五團政治委員,第七師政治部副主任、代理主任,和含支隊政治委員,第十九旅政治委員等職。率部參加開闢發展淮南抗日根據地,堅持敵後游擊戰爭。 解放戰爭時期 解放戰爭時期先後任華中野戰軍第七縱隊政治部主任,華東野戰軍第七縱隊副政治委員。
1949年1月任第三野戰軍第二十五軍政治委員,8月改任第二十九軍政治委員。率部參加解放華東的多次重要戰役戰鬥。
建國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兵團兼福建軍區政治部主任,兼廈門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江蘇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軍事檢察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軍事檢察院院長兼中央軍委總直屬政治部主任等職。
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和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被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1971年4月27日因病於北京逝世。
作戰指揮
解放戰爭時期,黃火星率部參加解放華東的多次重要戰役戰鬥。其中包括萊蕪戰役。
1947年1月中旬魯南戰役結束後,隴海路以南整個蘇皖地區轉入敵後游擊戰爭環境。華中野戰軍主力北上轉入山東。根據中共中央指示,華東解放區對黨政領導機構進行了調整,部隊進行了統一整編。中共華中局併入華東局,蘇皖邊區政府取消;新四軍軍部改為華東軍區機關,取消原有的山東、華中兩個野戰軍的番號,正式成立華東野戰軍,以陳毅為華東軍區司令員、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饒漱石為華東軍區政治委員,粟裕為華東野戰軍副司令員,譚震林為華東野戰軍副政治委員。華東野戰軍下轄第1、第2、第3、第4、第6、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2縱隊,共11個步兵縱隊和1個特種兵縱隊。除留蘇皖地區兼蘇中、蘇北軍區的第11、12縱隊外,能夠集中使用的野戰軍主力為9個縱隊約27萬人,華東軍區部隊約有30萬人。
魯南戰役後,蔣介石錯誤地判斷華東軍區部隊傷亡重大,不堪再戰,遂急忙調集53個旅31萬人組織「魯南會戰」。南線國民黨軍以整編第19軍軍長歐震指揮8個整編師20個旅(整編軍相當於兵團),組成主要突擊集團,自台兒莊、郯城、城頭一線北犯臨沂。北線國民黨軍以第2「綏靖」區副司令長官李仙洲指揮3個軍9個師(未整編),組成輔助突擊集團,由明水、周村南犯萊蕪、新泰,進行南北夾攻,企圖迫使華東野戰軍主力在臨沂地區與其決戰。針對國民黨軍的作戰企圖,華東野戰軍決心集中主力24個師的兵力,將誘北犯之敵誘進至適當地區,選其突出的一路圍而聚殲。1月31日,南路之敵開始北犯,但由於進攻之敵齊頭並進,穩紮穩打,不便分割殲滅。自膠濟路向南進犯的北線之敵李仙洲集團先頭部隊,於2月4日到達萊蕪。華東野戰軍認為與其待機過久,不如主動放棄華東軍區首府臨沂,遂決定迅速北上求殲李仙洲集團。2月10日,華東野戰軍除留第2、第3縱隊偽裝主力阻擊南線之敵外,主力隱蔽兼程北上。19日,華東野戰軍各部逼近萊蕪、顏莊地區。22日,北線之敵第46軍由新泰退至萊蕪與第73軍匯合,華東野戰軍即將該敵包圍。23日,萊蕪被圍之敵向北突圍,戰至中午華東野戰軍攻占萊蕪城,切斷了北逃之敵的後路。隨後,華東野戰軍主力自東、西兩面發起猛烈攻擊,至下午5時,將敵人全殲,戰役結束。
萊蕪戰役,華東野戰軍以臨沂一座空城,換取殲來國民黨軍1個「綏靖」區指揮部、2個軍部、7個師共5.6萬餘人的重大勝利。此役,粉碎了國民黨軍南北夾擊,逼迫華東野戰軍在不利條件下與其決戰的計劃,這一戰役俘敵數量之多、殲敵速度之快,都創造了解放戰爭開始以來的最高紀錄。國民黨軍遭此慘敗後,在華東戰場整整一個月都未敢出戰。
職位榮譽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
任江西弋陽第四游擊大隊政治委員,贛東北赤色警衛師第一團政治委員,紅十一軍第三十三師九十五團政治委員,福建軍區第三軍分區政治委員,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第二縱隊政治委員兼第五支隊政治委員。參加了南方三年游擊戰爭。
抗日戰爭時期
任新四軍第二支隊三團團長。1941年起任新四軍.第七師十九旅五十五團政治委員,第七師政治部副主任,含和支隊政治委員,第十九旅政治委員。
解放戰爭時期
任華中野戰軍第七縱隊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員,華東野戰軍第七縱隊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三野戰軍二十五軍、二十九軍政治委員。參加了宿北、萊蕪、濟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戰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任第十兵團政治部主任兼福建軍區政治部主任,廈門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主任。1954年起任江蘇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兼中央軍委總直屬隊政治部主任。
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和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