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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眼木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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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眼木雕是福建木雕中最具代表性的工藝品,也是中國木雕藝術中獨具風格的民族傳統工藝品,福建優秀民間雕刻藝術。因其使用的雕刻材料是福建盛產的龍眼木而得名。龍眼木(即桂元樹)材質堅實、木紋細密,色澤柔和,老的龍眼樹幹,特別是根部,虬根疤節、姿態萬狀,是木雕的好材料。龍眼木雕在清代已有發展,主要產地由福州發展到莆田、泉州、惠安等。
表現題材
龍眼木雕的表現題材多為古典的老翁、仕女、仙佛、武士等,並以雕刻壽星、漁翁、彌勒、達摩、仙女等人物見長。草蟲、花卉、果盤和牛、馬、熊、獅、虎及金魚、仙鶴等也是龍眼木雕常用的題材。
藝術派系
福州主要有象園村的柯派(柯世仁)、大坂村的陳派(陳天錫),雁塔村的漆器派(王清清)。福州三派由於雕刻技藝一般是家族世代相傳,生產製作不同而形成了各自的特點。他們最初的雕刻材料主要是樟木、楠木、紅木及杉木等,雕刻內容多是寺院的佛像、廟宇的柱頭、棟樑和神龕,以及桌、床等日用家具的花飾雕刻。
至清代乾隆年間,福州雕刻名手孔氏帥先採用了硬質山茶樹根,因勢度形、稍加雕鑿,再配以手足製成別具一格的天然根木雕工藝品。獨立的木雕工藝品的出現,使木雕藝人們從廟堂走向民間,並逐漸形成了木雕專業的隊伍。由於適宜雕刻的天然樹根不易取得,大坂村的藝人陳天錫採用當地盛產的龍眼木材(即桂元樹),用其根部或節疤,雕刻成天然根狀,或以香火烙成腐蝕疤節,再刻成人物、飛禽、走獸等。後來象園村的藝人們也隨之普遍使用起龍眼木進行雕刻,從而形成福建特有的龍眼木雕工藝品。象園派不但精於景物的設計布局,還運用機械原理,使作品能夠活動從而增加了作品的情趣和意境。當時大坂派還創造性地採用骨、玻璃來制牙、眼、裝配在龍眼木雕人物動物上,使作品富有生氣。雁塔派比較擅長雕刻圖案花紋以及和漆器相結合的浮雕花烏作品,作品構圖錯落有致,裝飾性強,豐富了福州的漆器裝飾技法。.
雕刻工藝
龍眼木雕以圓雕為主,也有浮雕、鏤透雕。作品經打坯、修光、磨光、染色、上漆、擦蠟、裝牙眼等十多道工序才能完成。打坯方式尤為特殊,最著名的術語稱:「五頭抱一頭」即膝蓋頭、手腕頭、兩肩膀頭和頭部都擠於一塊的姿態,這是刻小件作品的特徵,是放在一個近80厘米木墩上,用腳板挾住加工件,掄杆下刀的。雕刻大件作品時,通常使用斧頭砍劈出坯,熟練的技工有「一斧抵九鑿」之功,即幾斧就能砍出作品的動態輪廓。
龍眼木雕造型生動穩重,布局合理,結構優美,既有準確的解剖原理,又有生動的誇張變形。刀法上既有粗獷有力的斧劈刀鑿感,又有渾圓細膩嫻熟的刻畫。人物形神兼備、衣紋流暢、富有不同的質感。產品色澤古樸穩重,具有「古董」之美。
收藏價值
收藏清代龍眼木雕是一項前景不錯的投資,但是審度其藝術價值和刻工是否精巧。當代名師家的龍眼木雕代表作品,同樣有收藏價值,也身價不菲,而且名家的贗品木雕大量充斥收藏市場。所以,收藏名家名師的精品時,如能讓藏品與作者合影,作為佐證。 龍眼木雕的收藏價值在於它以天然逼真取勝,以人物為主,也有鳥獸花果,木材經磨光打蠟,近似紅木,顯得古樸、穩重、大方、精美。主要產地有福州、泉州、惠安等。
藝術家
龍眼木雕藝術家——柯世仁
柯世仁清末福建木雕藝人。福州象園村人。為龍眼木雕「象園派」名匠。「象園派」又稱「柯派」 。柯世仁擅於根據黃楊木、紅木、竹子等不同材料的性能,運用劈、削、雕、剔等刀法,隨心所欲,雕成風格各異的各種作品。柯世仁善於集前輩藝人傳統技法的大成。他最善雕刻古代人物等圓雕作品,作有「射獵圖」、「普賢像」、「達摩」、「觀音」和「鐵拐子」等諸雕像。
龍眼木雕藝術家——陳天賜
陳天賜清末福州木雕名匠。福州大坂鄉人。幼年學藝於柯傳鍾。善雕仙佛,亦宜花鳥。刀法取大塊劈削,作品粗獷有力,風格淳樸,以傳神為旨。長期研究龍眼木雕。他創造的龍眼木雕人物,裝上骨制牙、眼、染成褐色,使人物更為生動,盛行一時。為「大坂派」木雕奠基人,故大坂派又稱「陳派」。
技藝特點
福建龍眼木雕盛產於福、廈、漳、侏等地,其木質堅實,木紋細密,色紅.老龍眼木樹幹,特別是根部,奇形怪狀,為雕刻之良才,木雕藝人常利用它的根部及曲折疤節,因勢度形雕成各類人物、鳥獸,造型生動穩重,結構優美,既符合解剖原理,又動人誇張,刀法上或斧劈刀鑿,或細膩刻畫。
作品一般以圓雕為主,還有浮雕、鏤透雕,題材大多為古代的人物,又以老翁、仕女、仙佛、武士等見長。這些雕刻人物,或坐或立,或跪或臥,動作豐富,神態迥異.尤其是挺着滾圓肚子且雙手打呵欠的「探手彌勒」和頭隆突圓、額廣耳大、長眉厚唇笑眼眯眯的「壽星」成為傳統型產品的代表作。
龍眼木雕比之其他木雕不同之處在於雕刻完成之後搓磨至渾圓光亮,再經綠礬水浸泡成棕褐色,干後薄上生漆.裝上牙眼(即在人物、動物上裝配骨制牙和玻璃眼珠),再多次擦蠟,即成光亮精美的木雕工藝品。
發展歷程
龍眼木雕源於唐宋時期的寺廟建築和神像雕刻。明末清初,建築與佛像雕刻開始分離為不同類型的雕刻體系,為適應民間敬神拜佛的習俗,從大型佛像雕刻轉而發展為室內陳列欣賞藝術品。
清乾隆年間(1736~1795年),客居福州的長樂人孔某(佚名),利用各種樹根的天然疤節,相形度勢,稍加雕飾而成各種人物、動物,為龍眼木雕之始。嘉慶年間(1796~1820年)福州東郊象園村一帶木雕藝人爭相仿效,以茶樹根和樟木的自然形狀雕刻人物、走獸作品。鴉片戰爭後,象園村藝人柯傳鍾,以雕塑人物自然逼真聞名,人稱塑佛鐘,他精於木雕技藝,不僅在象園村收徒傳授木雕技藝,還傳藝於鄰村的陳天賜(大坂村)、林希增(蓮宅村)、莊尚貴(東門外竹嶼村)等人。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鴉片戰爭後,福州闢為「五口通商」口岸,木雕藝人製作的產品與停泊在閩江口和馬尾港外國輪船上的水手、商人交換實物。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象園村已有近300多人以雕刻為業,此後專營木雕的「古董商」應運而生。
清末,象園村成為聞名的木雕之鄉。木雕技藝日趨成熟,技法以圓雕為主,及浮雕、透雕、薄雕、鏤空雕等,擅刻老翁、仕女等歷史題材人物。樹根資源供不應求,藝人陳天賜等人發現龍眼木材質堅實、紋理細密、木色古樸、且材源充足,從此改用龍眼樹的枝幹作為雕刻材料,形成龍眼木雕行業。不久,由於佛像雕刻品不景氣,陳天賜,俞開仁等人創製各種人物圓雕欣賞品,並用柯柴皮染成褐色後,再鑲嵌以骨制的牙齒和眼睛,經打蠟刨光,顯得古樸渾厚,人物形象更加生動逼真。為便於訂貨,還制定產品規格尺寸。木雕行業生產、經營正常化,從業人員驟增至200多人。清末民國初,木雕名家高手輩出,形成象園、大坂、雁塔三支流派,其藝術各具特色,世代相傳。
民國7年(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木雕銷路暢旺,從業者增至400多人,部分藝人受聘遷移香港、上海等地。20年代初,象園村組織木雕幫公會,規定只能在子女親屬中每3年收1名學徒,每5年收2名,以限制人員發展。後因陳河河擴收學徒打贏官司後,木雕從業人員從象園、大坂、雁塔鄉擴展至萬壽橋、龍津巷,琯後及王莊、蓮宅、大橋、小橋、砌池、徐家村、浚尾、講堂前和鼓山鄉的雙坂、鳳坂、連潘、前嶼等村。20年代後期,象園、雁塔村營建機場,土地減少,農民紛紛改業龍眼木雕,從業人員發展至1000多人。當時柯慶元的木雕技藝尤為突出,富有創意,能應用機械原理,製作有故事情節、活動自如的大型人物作品,襯以山巒峰岫、亭台樓閣的《划龍舟》、《踩水車》、《八仙過海》、《漁樵耕讀》等,精巧細緻,生動自然。
民國25年,福建省政府在鼓山前嶼創辦省立實驗工讀小學,設雕刻科,聘請象園村的柯經煊(當年28歲,擅人物、動物雕刻,作品富有創意)為木雕教師,雕刻班有學生近20名。民國26年,抗日戰爭爆發,學校原定遷往將樂縣,因無人願往而解散。此時海運被封鎖,木雕藝人紛紛失業。抗日戰爭勝利後,木雕業迅速復甦,至民國36年,從業者回升到1000多人。在台江碼頭和洋中路一帶,有10多家經營龍眼木材料的商店;生產形式一般是根據經營商店提供的相片、瓷像等樣品進行加工雕刻,驗收合格後付款,若發現樣品泄密,則不付分文工錢。對於收購藝人創作的產品,只要求打坯、修光工序的製作,而磨光、染色等由經營者另僱工加工,完成作品。
國民黨發動內戰期間,因海運尚未暢通、市場蕭條,僅有80多人勉強維持生產。1952年6月,由福州市郊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成立手工藝品木雕生產加工委員會,會員524人,其中高等技術工40人,中等技術工122人,一般技術工380人,按自然村劃為10個小組分散生產。每人繳交1元會員費,並由銀行貸款統一購買原料,分配加工任務,產品售出後才發給工資。1954年,自發成立6個生產小組,產品主要通過古董商銷往香港、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國家和地區,並接受部分國營公司訂貨。1955年初,福州郊區手工藝品木雕生產加工委員會改組為福州市木刻供銷生產合作社,職工327人,產值8750元,業務主要接受福建省外貿土產公司加工訂貨。生產操作按工序分工合作,平均每天最高工資為1.20元,最低工資為0.40元。1956年成立福州木雕生產合作社,職工451人,另僱工200多人,社外加工戶100多人。產品價格調整後,職工月平均收入40元,最高可達80元左右。當時每月需要600擔龍眼木材料,本地資源有限,從而由福州轉向閩南一帶採購。
1958年,福州木雕生產合作社改為福州第一木雕廠,與福州台江木雕廠、福州台江描金木雕廠合併,成立地方國營福州木雕廠,職工1000多人。當年有30多名技術人員精簡回到郊縣,在閩侯縣南嶼新街及上街自行組織木雕生產。此後相繼成立鼓山木雕廠、象園木雕廠;還發展雙坂、鳳坂、前嶼、龍津等隊辦木雕加工場和市區加工人員130多人,由郊區統一組成加工小組後,再由福州市工藝美術局統一安排他們接受福州工藝木雕廠和福州木雕生產合作社的廠外加工任務。
「文化大革命」期間,停止生產觀音、彌勒等神佛題材的作品,改為生產現實題材的用品,木雕業生產與銷售均處於低潮。70年代初,由於福州象牙雕刻工藝廠象牙原料缺乏,轉業大批量生產木雕產品。至1979年,福州木雕年產值達100萬元。 1982年,在全國木雕批量產品質量評比中福州牙雕廠雙福牌木雕和福州木雕廠長壽牌木雕產品分別獲一、二等獎並分別獲得國家輕工業部優質產品獎;林學善創作的《達摩》、《千載之壽》作品先後獲中國工藝美術品百花獎一等獎。80年代後期,福州木雕廠開發「木刻欄杆板」新產品,得到大量訂貨,經濟效益甚佳。木雕產品在福州地區發展較快,與台商合資企業有近10家,社隊企業及個體生產者的隊伍也不斷擴大。先後在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台灣等地舉辦木雕工藝品展覽及現場技術表演。1990年,鼓山雕刻廠五福牌木雕獲福建省優質產品獎。
1994年,福州地區木雕企業數十家,從業人員近3000人,以龍眼木、黃楊木、柳杉木、紅豆杉木、樟木等為原料製作人物、動物、欄杆板等產品,產值超過3000萬元,其中龍眼木產值為400~500萬元。 [1]
參考文獻
- ↑ 龍眼木雕 | 刻刀畫出新生活,與莆田龍眼木雕親密接觸,搜狐網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