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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拉薩騷亂1989年3月5日,少數分裂主義分子在拉薩蓄意製造了一起嚴重騷亂事件。1989年3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鵬發布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實行戒嚴的命令。1990年5月1日,對拉薩市的戒嚴解除,拉薩的社會秩序恢復正常。

拉薩騷亂原圖鏈接
  • 中文名 ;1989年拉薩騷亂
  • 時   間 :1989年
  • 性   質 :嚴重騷亂事件
  • 事件結果 ;對拉薩市的戒嚴解除
  • 地   點拉薩
  • 動 機 :分裂西藏

事件過程

1989年2月13日以來,分裂主義分子曾在拉薩製造了4次遊行,有關方面一直採取了克制的態度,進行勸阻和教育,維護了社會治安,避免了正面衝突。其中以3月5~6日兩天最為嚴重。[1]

1989年3月5日

星期天,富有民族特色的八廊街上非常熱鬧。大昭寺前香煙繚繞,手搖瑪尼輪轉經朝佛的人流不斷。 12時剛過,大昭寺廣場的人群中突然一陣騷動,只見十幾個喇嘛尼姑和青年呼喊着「西藏獨立」的口號,一人手舉着一面標誌「獨立」的「雪山獅子」紙旗舉行非法遊行。接着,隊伍突然增至500多人。這些人多數戴着口罩,一些喇嘛、尼姑穿着便裝,氣勢洶洶,呼喊叫罵。街上頓時大亂,商販倉皇收攤,商店迅疾關門,一些行人慌忙離開。 [2]

在八廊街派出所門口和治安服務站門前,騷亂分子向公安人員投擲石塊,當場有兩名公安幹警腿部被擊傷。圍攻公安人員的騷亂者越聚越多,石塊從大昭寺樓頂向附近的派出所飛去。為了維持八廊街的治安,公安人員施放了幾顆催淚彈,將圍攻和圍觀的人群暫時驅散。但騷亂者三番五次地鼓動群眾向八廊街派出所和治安服務站衝擊,用氂牛繩拋甩石塊。街心廣場的路燈、廣場周圍藏式樓房的玻璃大多被擊毀,平時人們休息、散步的大昭寺廣場一片狼藉。 下午3時許,騷亂者重新糾集隊伍,分別在八廊街、北京東路、吉日路三處遊行。記者看到,這些騷亂者狂呼口號,打、砸、搶、燒,先後有20多個單位、旅館、飯店的門窗被砸。在光明路北段,騷亂分子將清真益民飯館和毗鄰的3家飯店內的床、椅、自行車、行李及其它服務設施拖到大街上燒毀。當時,大街上濃煙滾滾,烈火升騰。在北京東路,騷亂者聚集500多人,用石塊砸碎一所小學、醫院和附近個體戶的門窗玻璃。大約有300個戴着大口罩的人,將城關區機關門口掛的機關牌子摘下砸毀。與此同時,在北京東路,一夥暴徒毆打救護人員並搶劫了一輛救護車,然後站在車頭揮舞「雪山獅子旗」。記者看到,夾雜在圍觀人群中的騷亂分子威脅群眾跟他們一起鬧。 [3]

下午5時許,北京東路方向,被暴徒點燃的糧店大火熊熊,風助火勢,很快就會蔓延到附近的居民住房和商店。拉薩市城關區消防隊的37名隊員趕至現場奮力滅火。但300多名騷亂分子在路口用垃圾桶設置路障,阻止滅火。他們還從附近居民樓上向消防隊員射擊、打石頭,當場有10名隊員受傷,其中兩名受重傷。 在這次騷亂中,騷亂分子第一次公開使用槍支,在北京東路附近的樓上向公安人員和武警射擊。有3名武警受槍傷,其中一名因子彈穿透心臟而犧牲。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騷亂分子使用的槍支,有的是從國外偷運進來的。

1989年3月6日

拉薩騷亂犧牲戰士原圖鏈接

繼續發生騷亂。這天上午10點多鐘,大昭寺廣場四周、藏醫院門診部前、沖賽康、北京東路、北京中路、丁字路口等地,身着藏裝、戴着新藏帽和穿普通裝、頭系白條帶的暴徒,三五十人一夥,見行人就起鬨、謾罵、追打。暴徒搶過行人騎的自行車就燒,一些行人被打得頭破血流。一夥暴徒在丁字路口將一名行人耳朵撕裂,按在地上又打又踢。[4]  

下午2點鐘左右,暴徒聚集成一二百人一夥,在北京東路和北京中路以及朵森格路拉鋸式地打、砸、搶、燒,被燒毀的商店有20多家。自治區歸國藏胞接待辦公室的宿舍和拉薩市城建局辦公樓臨街窗戶被暴徒用石頭砸碎。市城關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大門和一些住房被燒毀。 因此,國務院只有採取戒嚴措施,以保障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保護公共財產不受侵犯。

1989年3月7日

少數分裂主義分子的暴行對全市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在3天的騷亂中,橫遭暴徒打、砸、搶、燒的商店、旅館、飯店達90多家,被砸毀門窗的機關、學校、醫院數十家,傷亡上百人,直接經濟損失在300萬元以上。至於騷亂分子肆無忌憚的惡劣行徑對包括藏胞在內的各族人民感情的傷害和對全國安定團結局面的惡劣影響,則更是無法以數計的。 [5]

應對措施

1989年3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鵬發布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實行戒嚴的命令:鑑於少數分裂主義分子不斷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製造騷亂,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保護公共財產不受侵犯,根據憲法第89條第16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自1989年3月8日零時起在拉薩市實行戒嚴,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需要採取具體戒嚴措施。 國務院發布戒嚴令,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9年來的第一次。國務院戒嚴令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發布後,拉薩的社會秩序恢復正常。[6]

自古以來,藏區(今西藏)就是中國版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主改革以前,在西藏實行的是當代最反動、最黑暗、最殘酷的封建農奴制度,那時三大領主(貴族、寺廟、西藏地方政府)對農奴有着生殺予奪之權,西藏人民連最起碼的人身自由都沒有。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領導百萬農奴推翻了這個罪惡的制度。少數分裂主義分子踐踏大多數藏民的意願,挑起排漢情緒,製造西藏獨立的口實,無非是為了達到陰暗醜惡的目的,重作領主的美夢。在境外高談人權的,有一些正是當年以殘酷手段踐踏西藏人權,後來又為維護自己的特權而發動叛亂的人。其實,所謂西藏的「人權問題」只是一種藉口,這些人的真實目的是把西藏從中國的版圖中分裂出去。因此,中國政府同分裂主義分子的鬥爭,就是維護中國的統一的鬥爭。維護祖國統一,才是西藏文明,繁榮的必由之路。

事件結果

1990年5月1日,對拉薩市的戒嚴解除。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