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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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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的遴选标准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目前每两年(奇数年)增选一次,每次增选人数不超过60人。先后于1955年、1957年、1980年、1991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2019年增选了18次。[[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学部主席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立候选人特别推荐小组,不受理本人申请。目前有两种提名方式:
新当选院士在通过各学部审查确认后,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选举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有效票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