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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工作局,位于北京市,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ref>[http://www.mod.gov.cn/topnews/2017-12/14/content_4800008.htm 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严格执纪执法],国防部网</ref> 下属局,负责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的政治工作及全军司法行政工作。
==沿革==
1998年,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加强军队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军队律师不再办理有偿经济案件,其任务限于为部队及官兵解决涉法问题提供无条件无偿服务。2000年4月,经中央军委批准,首次在陆军集团军的军、师、旅政治机关正式编配军队律师。军队律师编设在政治机关,受本单位首长及政治机关的领导,并且在本单位法律顾问处的组织领导下履职,业务受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指导。200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开始编设军队律师。2007年5月17日,总政治部下发《关于依托省军区系统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解决基层涉法问题协作机制的通知》。2012年1月4日,解放军四总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律师工作的意见》。2014年9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截至2015年,全军共设有268个法律顾问处,1600多个法律咨询站,共有1400多名军队律师。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同年,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关于做好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1〕126号)。2002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ref>[http://hn.offcn.com/html/2011/06/9304.html 《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公教育</ref> ,其中规定:“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由总政办公厅负责,具体工作由总政司法局在司法部的指导下承办。”自此,军队现役人员开始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2016年1月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及其下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司法局,组建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下设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工作局,负责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的政治工作及全军司法行政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