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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 [[ 行政管理 ]] 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央编办既是中共中央的机构,又是 [[ 国务院 ]] 的机构。
==历史==
1949年12月,经 [[ 中央人民政府 ]] 政务院批准,决定组建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指导管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1950年3月,政务院决定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负责管理地方编制,由财政部承担具体工作。
1950年9月, [[ 政务院 ]] 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改由人事部承担具体工作,不再保留单设的政务院编制委。1951年12月,政务院决定,将财政部的地方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划入人事部,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全国编制委员会统一改由人事部第二局编制科等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1954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务院成立。经全国人大批准,决定设立国务院人事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管理国家人事行政工作。国务院编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人事局。
1955年1月,国务院决定将机构编制与干部工资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人事局。1955年11月,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办公室改由国务院直接领导。
195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组建国务院编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由国务院管理领导,统一管理全国机构编制工作。1963年5月,成立国家编制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973年2月至1973年12月期间,国家编委被撤销, [[ 殷承祯 ]] 、 [[ 吴庆彤 ]] 、 [[ 刘冰清 ]] 三人小组统筹管理国家机构编制工作。
1973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机构编制审查小组,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1975年,全国机构编制工作改由国务院办公室负责,国办设立国务院办公室编制小组。
1978年,经中央批准,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编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82年,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劳动总局、 [[ 国家人事局 ]] 、 [[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 ]] 、国家编制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劳动人事部编制局管理全国机构编制工作。
1987年12月,国务院决定增设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将劳动人事部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划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办,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1988年6月,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 》,将劳动人事部的人事行政管理职责、国务院机构改革办的机构编制改革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司、地方机构编制司承担工作。
1991年,经中央批准,决定组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 [[ 中共中央 ]] 议事协调机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领导管理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ref>[https://www.sohu.com/a/334264364_391423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附:中央编办负责人答记者问)],安徽先锋网,2019-08-16</ref>。中央编办设置内设机构10个,即: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事业单位改革司、一司、二司、三司、四司、监督检查司、机关党委(人事司)。
201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编办。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 中共中央组织部 ]] 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改革后,中央编办设内设机构10个,即:综合局(改革办)、政策法规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局、事业单位改革局、一局、二局、三局、四局、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委(人事局)。
==视频==
===<center>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中央巡视组:中央编办存“搭车”出国现象</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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