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623
次編輯
變更
孙政才
,無編輯摘要
孙政才(1963年9月25日-),山东荣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中国农业大学农学博士,研究员(正高级职称)。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历任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民间曾一度传说他是习近平和李克强之后的接班人。
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孙政才调离重庆市委书记岗位,由中央纪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开展组织谈话。同月24日,新华社发布消息指孙政才涉嫌严重违纪,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审查。2017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ref>[http://www.xinhuanet.com/mrdx/2017-09/30/c_136650523.htm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新华网</ref> ,将孙政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孙政才在被处分之前,曾经与同年出生的政治局委员胡春华,一齐被视为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六代中共领导人)的热门人选。
2018年2月13日,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由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一中院于4月12日对孙政才案开庭审理,该院于5月8日一审宣判,孙政才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孙政才当庭表示不上诉。
==宣判==
2018年4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孙政才案公开开庭审理 <ref>[http://www.cnr.cn/tj/jrtj/20180413/t20180413_524197305.shtml 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在天津一中院开庭],央广网,2018-4-13</ref> 。法院审理查明,孙政才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审判结果于5月8日公布,孙政才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表示,自己真诚地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
==视频==
<center>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center>
<center>{{#iDisplay:q00243m04ma|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