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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伏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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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旷伏兆(1914—1996 ),江西省永新县人。少时学徒做裁缝工人。1929年参加革命,曾任文雅乡工会委员,县模范团大队长。1932年加入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1933年参加 [[ 中国工农红军 ]] 并转入中国共产党。 [[ 土地革命 ]] 战争时期,任红八军第七十团班长、红六军团第十八师卫生部政治指导员、第十七师新兵营营长、龙桑独立团政治委员、红六军团第十六师四十六团副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 [[ 抗日战争 ]] 时期,任中共山西省方山县委书记,山西战总会第二支队副支队长,八路军冀中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冀中军区警备旅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第十军分区政治委员兼中共地委书记。 [[ 解放战争 ]] 时期,任晋察冀军区补训兵团政治部主任, [[ 晋察冀 ]] 军区第六纵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 华北军区 ]] 第一纵队政治委员,第二十兵团六十七军政治委员。
==大事年表==
1914年1月27日生于江西省永新县文雅(今埠前)心田村一个贫苦 [[ 农民 ]] 家庭。10岁时到邻村裁缝店当学徒。
1929年10月参加文雅乡工会,投身革命。先后任文雅乡工会委员、县模范团大队长。
1932年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3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转入 [[ 中国共产党 ]] 。曾任红6军团第18师卫生部、军团保卫局保卫队政治指导员,第17师连政治指导员、新兵营营长,龙桑独立团政治委员。参加湘赣、湘鄂川黔苏区反“围剿”作战和 [[ 长征 ]] 。
1937年1月入 [[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 ]] 学习。
1937年7月后,历任中共 [[ 山西省 ]][[ 方山县 ]] 委书记,山西省战地总动委会第2支队副支队长。
1939年1月任冀中军区第一军分区、警备旅政治委员。参加了 [[ 百团大战 ]] 及冀中区“五一”反“扫荡”作战。
1943年2月任晋察冀军区第十军分区政治委员兼中共地委书记。在北平(今北京)、 [[ 天津 ]] 、 [[ 保定 ]] 地区领导抗日军民创造性地开展平原游击战、 [[ 地道战 ]] 、地雷战,灵活机动地打击日本侵略军,坚持抗日游击战争。
1945—1949年,先后任晋察冀军区补训兵团政治部主任,华北军区第6纵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1纵队政治委员、第67军政治委员等职。参加了 [[ 平津战役 ]] 、 [[ 太原战役 ]] 。
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67军政治委员,第19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等职。参加1951年夏秋季防御作战和1953年夏季进攻战役。停战后,组织部队落实战备工作,大力帮助 [[ 朝鲜 ]] 人民恢复生产。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 [[ 解放勋章 ]] 。
1956年10月任十九兵团政委。
1958年4月,旷伏兆率第十九兵团奉命回国。回国后入高等军事学院学习。
1960年4月任国家地质部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组织领导地矿、 [[ 石油 ]] 资源勘探工作。
1975年10月后,任空军副政治委员、铁道兵第二政治委员。期间,大抓 [[ 飞行员 ]] 的政治思想工作,认真做好清查和落实政策工作,积极恢复党和军队的优良传统。在中共中央、 [[ 中央军委 ]] 作出撤销铁道兵建制,把铁道兵并入国家铁道部的决定后,认真研究安排铁道兵撤编的有关事宜,组织机关、部队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善始善终地做好工作,既保证了部队当时所担负的工程任务按期完成,又保证了部队顺利并入铁道部。
1983年5月,调解放军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任副组长。
1988年7月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6年6月在 [[ 北京 ]] 逝世。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