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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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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谓 ==
== 组织结构 ==
== 种族起源 ==
<p style="text-indent:2em;">1640年9月喀尔喀和卫拉特的领导们制定的《蒙古—卫拉特法典》条款称双方为“蒙古和卫拉特”,当时双方都认为瓦剌人并非蒙古人,后来划入了(广义)蒙古族。需要了解双方关系的历史变化,蒙古族的范围是发展的(类似汉族包括原来的汉族和后来融入的群体,现代藏族包括本来的藏族及其所称的霍尔巴人即西藏区域被同化的蒙古人)。 <p style="text-indent:2em;"> 关系:史上广义蒙古族有两个基本部分,即“草原百姓”(蒙古本族)和“林中百姓”(斡亦剌惕、不里牙惕),瓦剌的意思是邻近者;后为东部(中央蒙古)和西部(以瓦剌为主)。厄鲁特( 蒙古语:ᠥᠭᠡᠯᠡᠳ, 西里尔字母:Өөлд)本是瓦剌的一部(厄鲁特) 瓦剌兴起之战 ,但在清朝文献中也用来泛指瓦剌。 <p style="text-indent:2em;"> 值得了解:喀尔喀蒙古族长期把自己视为蒙古族,而把卫拉特诸部落视为其它民族。卫拉特也这么认为。 <p style="text-indent:2em;">1640年9月,在鄂齐尔图汗的固有领地乌兰伯勒奇尔(在塔尔巴哈台),在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素巴第主持下,喀尔喀和卫拉特的领导们制定了合作抗敌的《蒙古—卫拉特法典》(被有的网民误称为《卫拉特法典》)。有的也称《蒙古·卫拉特法典》(此“蒙古”指喀尔喀,是狭义蒙古,条款是称双方为“蒙古和卫拉特”,卫拉特是成吉思汗时期归附于蒙古而成为广义蒙古族的,其中和硕特部首领家族是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的后代)。
制定这一法典的目的,在于巩固封建主对劳动人民的统治,调整喀尔喀三部与卫拉特(厄鲁特)四部之间的关系,建立共同抵御外族势力的同盟。
相关的是:顺治三年(1646),卫拉特各部首领二十二人联名 归顺清朝。很快喀尔喀蒙古也归顺清朝。
[[File:20180916112512 5bc36e4a1000a12ebda8083b9b234db4 4.jpg|缩略图|右|[http://00imgmini.eastday.com/mobile/20180916/20180916112512_5bc36e4a1000a12ebda8083b9b234db4_4.jpeg 原图链接] [http://mini.eastday.com/a/180916112512976-2.html 来自东方资讯]]]